用工自查报告

时间:2022-10-07 17:21:3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用工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工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工自查报告

用工自查报告1

  根据《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办字〔20xx〕58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福利待遇组成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福利待遇由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待遇、工会福利、五险一金等组成。

  二、福利待遇标准

  1.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参照用工单位在职机关事业人员的标准执行。

  2.夏季高温津贴。夏季高温津贴按上级人力社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健康体检。健康体检每年一次,体检费标准按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体检的最低档执行。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按区妇联相关规定执行。

  4.疗休养待遇。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编外用工每3年参加一次疗休养。公安系统编外用工疗休养安排,由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5.工会福利。工会基金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享受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相关工会待遇。

  6.五险一金。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按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60%的5%缴存。

  三、其他事宜

  1.规范后的'福利费用(伙食补助费、夏季高温津贴、健康体检、疗休养、工会基金、五险一金等)统一由用工单位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不得自行支付。

  2.编外用工在区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就餐的,各用工单位每季度将伙食补助费转入劳务派遣机构,由劳务派遣机构转入机关食堂(行政服务中心食堂);在用工单位食堂就餐的,根据实际逐步纳入劳务派遣机构。

  3.编外用工工会经费划转及结算工作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区总工会、用工单位做好衔接。

  4.规范后的所需福利经费由各用工单位自行解决。

  5.本通知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关于编外用工福利方面的规定予以废止。

用工自查报告2

  根据中xx陕人力〔20xx〕62号《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分公司组织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管理部分

  为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我公司制订下发了《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xx市分公司c类用工管理细则》、《xx市分公司c类用工岗位分类、职业发展通道、各层级任职条件》等规范性文件,其中《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均征求了法律事务和工会方面的意见。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部共进行了2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用工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涉及用工制度建设、财务费用核查、工作现场抽查等多个环节,对于查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工作持续性较强,效果突出。针对个别单位用工形势不佳、管理制度有缺失等问题,我部用工主管能够上门支撑,一对一辅导,制度缺失的我部提供模板后共同修订,用工形势不佳的我部一起分析原因后确定工作整改措施,做到了授人以渔。

  (一)合同制员工管理。按照省公司下发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我公司在办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签、中止时,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未存在漏洞。对于退出人员,

  二、完善手续,规避风险。

  (二)派遣制员工管理。按照派遣制用工的定义,我公司重新划定了派遣制员工的名单,并按要求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时,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同时严格进出手续,劳动风险相对较小。

  (三)代管外包管理。我公司要求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完善,并规范了外包协议,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代管外包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混岗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规避。并严格外包人员的.进出程序,杜绝随意调动的问题,加强了管理。

  (四)农村统包管理。因为农村统包管理松散,极易形成劳动风险,为此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目前公司不存在农村统包人员。

  二、岗位梳理情况。根据标准岗位目录,我公司对全部岗位进行了梳理,目前基本完成,岗位名称数量大大减少。但部分关键岗位的认定和对岗位评估与业务部门的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理顺。

  三、其他

  (一)由于目前成本不支撑,加之业务管理、业务协同相对复杂,代管外包转真外包难度较大,目前用工量较大的营业、维系、客户经理、客户端维护岗位难以实现真正的外包。

  (二)目前公司合同制、派遣制、代管外包制员工的相互混

  岗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非合同制员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正在完善中,但成本压力巨大。

  特此汇报。

用工自查报告3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用工自查报告4

  一、自查背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 20xx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

  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xx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强调同工同酬(第六十三条)并给出具体比较标准。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加大了用工单位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的违法成本(第九十二条)。处罚标准从每人1000-5000元,提高到每人5000-10000元。

  关于新旧法的衔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即现有20xx年12月28日前订立的劳务协议调整满足“同工同酬”要求的,可不考虑岗位“三性”而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20xx年12月28日后订立的劳务协议,自20xx年7月1日起则不得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任何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二、自查情况

  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xx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

  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

  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a公司本部使用派遣人员共计8名:xx部7名、xx部1名。其子公司a1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7名,其中xx部6名、xx部1名;a2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11名,均为xx部人员。

  2、用工期间及现有合同期限

  以上派遣人员的用工期间(在公司累计工作期间)在3年以上的有2名;1—3年的有10名;1年以下的有14名。

  现行劳务合同期限将从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6月30日陆续到期。

  三、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劳务派遣中需改进的问题

  1、原派遣机构资质未达标

  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w万元,且截止目前,尚未增资并申请行政许可。在达标以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资质。如果公司需要办理劳务派遣,应寻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但用工成本在同工同酬的规范操作下,可能不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或竞争力。

  2、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定义,应进行调整

  a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部人员为其所属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亦全年在岗,因而该岗位对a1公司而言,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适用劳务派遣。

  a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的特点,xx岗位随季节性增减比较明显,旺季集中在3月至9月期间(约六个月),且每年各商业网点也存在变动,具体岗位存续期限较短,可归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而xx岗属于在冬天淡季仍持续存在的岗位,是长期岗位,不适用劳务派遣。

  a2公司主营业务为……,但xx岗位并非专业人员,可以比照保安人员视为……主营业务的“辅助性岗位”,勉强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调整

  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一切因劳动而所得在内。现存问题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与正式员工有差距,需要及时调整补足;二是“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需要调整。

  现有26份劳动合同中,有9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三险”,未缴纳生育险、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17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五险”,未缴纳公积金。以上情况均需进行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需及时予以调整

  按照签约时间的先后,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两类:

  (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调整薪资待遇后,可继续履行的(共17份)

  按照新旧法衔接之规定,调整后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20xx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合同期限为3年,将于20xx年7月19日到期。26份劳动合同中,20xx年12月28日前签订的有6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均陆续于20xx年7月下旬、8月底到期。劳务派遣协议及此6份劳动合同经调整,满足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另一种是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且派遣岗位符合新法要求的。26份劳动合同中,仅从签订时间来统计,符合此期间要求的有15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xx岗9份。经分析,xx岗和xx岗因岗位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继续履行;xx岗和xx岗符合新法关于派遣岗位的要求,即此11份合同在满足“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可继续履行。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共9份)

  此类合同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的。此情形的共4份合同,分别为xx岗3份、xx岗1份。另一种是20xx年7月1日以后续订的.。属于此种情形的合同共有5份,其中售货岗4份,导游岗1份。对于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四、劳务派遣用工调整建议

  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用工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从源头上一劳永逸地规避劳动纠纷和无谓的经济损失。考虑已经失去原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劳动纠纷防火墙以及劳务用工和劳动合同用人二者成本趋于一致的情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自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0月底将陆续到期)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自20xx年7月1日起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调整其薪资待遇。虽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继续履行可较好地保持公司人员稳定,业务正常运行。合同到期后,再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下列第2条情况的,可一并做外包处理)。

  2、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可采取集体外包的方式处理。

  说明:整建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不满足继续派遣条件或增加正式编制受限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第一选择)。即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签订商业合同,由对方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或派遣关系。这可能是许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可以试行。

  操作:

  (1)a2公司服务员整体均为劳务派遣人员,a1公司xx岗除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也均为劳务派遣人员。若将仅有的一名正式员工调离该岗,则此两类岗位都可以整体进行外包。

  (2)因a1和a2公司经营内容均以取得专业资质许可为前提,且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经营上述业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大(除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器材外,并处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分别外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保留来之不易的xx岗人员和避免遣散此两类人员的麻烦,在自愿基础上,可将现有劳务人员推荐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与此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不愿进入外包公司的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劳务人员,退回b公司,由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补偿。

  3、售货岗人员除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外,其余人员建议退回b公司。旺季增加岗位,可使用实习人员。

  (1)该岗位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稍加培训便可直接上岗。

  (2)该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比较集中。长期设岗将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较为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能较好地保证实习人员的输送。

  操作:在有实习人员补充的前提下,解除相关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的,可履行到合同期满。

  4、公司常设岗位且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

  (1)b公司已经丧失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无法继续劳务派遣服务。即使另寻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用工成本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且存在岗位限制的违法风险。

  (2)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此类岗位既为公司必备岗位,配备较为固定的人员有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热情。

  (3)此次增加编制,属于法律调整的要求,公司有充分依据,上级公司理应批准。

  操作:确定转正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XXX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用工自查报告5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XX办事处认真对照《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及时组织单位干部组织学习和宣传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十不准”的要求。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首先,办事处党委多次召开党委大会,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其次,我办事处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定,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二是不断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规范我办事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我办事处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三是办事处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对需要备案的干部及时进行备案,充分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条例》,办事处党委制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干部考察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或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依法给予教育、降职或撤职的处分。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一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办事处、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建设成过硬的队伍,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用工自查报告6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应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核定用工数量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原则上只减不增,因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增加的,应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用工控制数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任务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市本级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审批管理单位)尚缺编的,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经市编办核准可顶编使用编外用工。已经满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聘用编外用工,确因工作需要的,报市编委审批。编外用工控制数经市编委或市编办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书面函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编外用工实际使用人数大于控制数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2、差额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备案管理单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需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自行聘用编外用工;未经备案已经自行聘用编外用工的单位,需在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按程序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办或备案不通过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三、明确分类管理

  编外用工使用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及普通事务性等岗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三类岗位:

  1、管理类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1)执法辅助岗位: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普通辅助岗位:尚未实行服务外包,协助开展业务、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专业技术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专业技术类岗位可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及以下岗位。

  3、工勤技能类岗位:从事工勤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工勤技能类岗位可根据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和高级工及以下岗位。

  四、规范招聘使用

  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做好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各单位根据编制、人员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内制订年度编外用工招聘计划,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实施。

  2、编外用工一般实行公开招聘。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外用工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3、公开招聘的编外用工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编外用工招聘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履行编外用工核准审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个人,经办部门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用人单位招聘的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管理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编外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在编外用工签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相关人员信息。

  6、对于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聘条件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编外用工,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7、强化考核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编外用工的教育和管理,设定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内部分配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提高工作效率,考核结果要与编外用工的使用和待遇挂钩,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管理

  1、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年终考核奖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具体标准详见《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2)年终考核奖发放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编外用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办提供的编外用工实有人数和现行编外用工人员预算标准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所需资金超出年初预算的,用人单位可在人员经费结余资金中统筹解决。

  3、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薪酬福利可与业务量挂钩,可实行“同工同酬”,工资薪酬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行总量控制,但不超过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六、加强监督管理

  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研究政策措施。

  市编办负责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的审核、下达等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审核备案,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管理办法政策制定、岗位分类、计划核准、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全额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支付核算以及人员经费支付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和上报,对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编外用工岗位设定、协议(合同)履行、待遇分配、岗位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本意见要求核定、招聘、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将核减或停止核拨其编外用工经费,冻结其编外用工核定控制数,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用工自查报告7

  根据要求,我公司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人员基本情况:截止6月30日,在册职工共2356人,其中干部323人(含在岗干部239人,非在岗干部84人),工人20xx人。

  二、及时规范的办理好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新分配的大中专生我段都按劳动法的规定及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和同。辞职、除名人员在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中我们把工作做齐、做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过清理目前有259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由于两个单位合并,除公司外原其他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变更从新签订,这些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都需要等公司新版本的劳动合同下发后才能办理。

  三、针对20xx年2个单位合并以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专人专管人事档案,目前在册人事档案3000共册,在岗职工2228册、退休772册。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努力,已完成2522册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加入材料等工作,现档案基础管理已达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一贯来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报表及时、台账齐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车务部门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未擅自招聘和录用过临时性用工,不择不扣的执行着上级的劳动用工政策和规定。为公司的安全、效益做出努力。

用工自查报告8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的市政协建议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待遇保障,切实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实施办法。

  一、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目的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普遍建立延时服务常态机制,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窗口服务一线,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都很大。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有近500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一,且绝大部分没有薪酬增长机制。为保障窗口工作提速增效,应制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适度增长机制。

  二、统一编外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范围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不包含临时用工(一年以内)、保安、保洁和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企业入驻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编外人员的薪酬收入包含月工资和年度奖金。

  (一)月工资

  为体现工资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综合考虑学历、工龄和岗位等因素,编外人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双休日考勤补贴、保留工资等五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研究生毕业2850元,本科毕业生265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2350元,中专及以下毕业生2150元。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起薪点以入驻中心当月为界,入驻前后分别按30元/年、50元/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分段加总确定。20xx年1月1日起,薪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外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标准为50元。编外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

  3、岗位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为100元/月。

  4、双休日考勤补贴:根据双休日上班考勤情况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发放办法并实施。

  5、保留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可调整到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高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的部分转为保留工资,并以每年增加的薪级工资逐年进行冲销,直到冲销完毕。

  (二)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月工资(扣除双休日考勤补贴)两倍的标准发放年度奖金。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实施。

用工自查报告9

  按照三门峡煤业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对我公司用工检查的要求,为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我公司于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自查分析会议。、会议主持人:陈忠雷

  参加人员:李建军、苏学六、刘中年、王洪涛、李发民、刘红伟、王顺国、贾爱民、董念民、郭绍伟、何诗南、张盘根、司小咪、李、明、宋彤军、常鸿义、姚永明、雷忠军、牛新建、段小伟

  会议上对照十一条检查标准进行了积极的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为公司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手续完备,资料归档。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除帮扶团队,其余全部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档案已建立。

  2、依法在当地劳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在册职工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已按照规定及时缴费投保。

  3、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都要持证上岗。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在岗人员已全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针对需要培训、复培的人员已按时送出培训。

  4、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建立了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

  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花名册已建立,职工基本情况已建立档案。

  5、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并且资料完整。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已建立归档。

  6、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有关待遇执行不到位、劳保福利未按时发放。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未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资按《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劳保福利已按规定发放。

  7、是否存在用工违法现象,例如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此类问题。

  8、是否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劳动用工内部管理制度。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劳动用工统一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制定《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所有招募工人均通过三门峡煤业公司允许。

  9、是否有定岗定员文件,按照文件组织生产。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定员文件已由三门峡煤业公司批复,生产组织正在按照批复执行。

  10、是否存在或变相存在井下工程外包、包工队管理民工方式组织生产的现象。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该情况。

  11、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定员入井。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为技改矿井,不存在超能力生产,也未发现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定员入井人数为50人,入井人数已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公司对以上问题已做了细致的排查,但由于水平有限尚有一些工作未做到位,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渑池县昌平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9日

用工自查报告10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20xx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20xx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用工自查报告11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xx〕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程序,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三、依法用工,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明确责任,加强对编外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用工自查报告12

  根据要求,我公司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人员基本情况:截止6月30日,在册职工共2356人,其中干部323人(含在岗干部239人,非在岗干部84人),工人20xx人。

  二、及时规范的办理好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新分配的大中专生我段都按劳动法的.规定及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和同。辞职、除名人员在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中我们把工作做齐、做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过清理目前有259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由于两个单位合并,除公司外原其他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变更从新签订,这些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都需要等公司新版本的劳动合同下发后才能办理。

  三、针对20xx年2个单位合并以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专人专管人事档案,目前在册人事档案3000共册,在岗职工2228册、退休772册。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努力,已完成2522册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加入材料等工作,现档案基础管理已达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一贯来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报表及时、台账齐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车务部门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未擅自招聘和录用过临时性用工,不择不扣的执行着上级的劳动用工政策和规定。为公司的安全、效益做出努力。

用工自查报告13

  通过师德师风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教育事业的成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最为重要的内容,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此我就我个人在师德师风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

  1、政治思想方面,本人长期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在为人师表方面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4、在团结协作方面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规律。

  经过师德师风教育学习、自查,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自己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及根源:

  1、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甚至对某些教育政策的出台持观望的态度。其根源于本人主观上思想怠惰,不思进取,客观上理论修养不够。

  2、业务有待提高,本人虽愿意学习,但不够扎实,知识体系老化,不能与时俱进。其根源于思想僵化。

  3、教研力度不够,只注重平时的课堂教学,在本校听听课、评评课,没有把教学经验总结下来,只做井底之蛙,没有走出去学习,究其原因,教学任务重,时间少,写作水平低,不善于积累。

  针对以上缺点,本人将把握重点,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学校教育部门有关学习活动,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本职分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团结互助,发扬奉献精神。

  本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自查自己在师德师风方面的收获和不足与同仁共勉。

  收获:

  (一)爱岗敬业:只有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才能为教育事业努力奋斗,才能尽职尽责,教书育人.从教多年来我也是这样做的,教育不只是给学生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教会他们怎样做人。

  (二)为人师表: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三)严谨治学:多年来我认真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四)关爱学生:我平等地对待班级的每一名学生,当学生有进步时我给予表扬,当学生出现错误时及时指出并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对学生我总是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节假日常把家远的学生带回家和他们一起过节,让学生感受到了老师的关爱,家的温暖。

  (五)尊重家长:教师要想教育好学生,只有和家长共同携起手来,才能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特点,才能对学生因材施教.由于我经常和学生家长联系,共同教育学生,我所带的班级学生稳定,无违纪行为,几乎无中途辍学学生。

  (六)廉洁从教:我所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属就业班,每当就业前就有许多家长来找我,并请我去吃饭,我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因为我觉得作为教师对家长,对学生要一视同仁,教书育人就是我们的职责。

  经过这段时间的师德师风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爱岗,敬业,奉献"的内在含义,也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不足之处:

  (一)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面现象,没有从实质上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由于每年都上的是新课,对教材深挖的.力度不够。

  (二)教研力度不够.多年来只是备课,上课,听课,批改作业,只注重课堂教学,偶而写一些教研论文,教研力度不够。

  (三)很少使用多媒体教学,跟不上时代步伐,有现实条件的限制,也有个人因素。

  改正方法:

  (一)认真学习,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把时间用在钻研业务上,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二)改进教学方法,虚心向同仁学习。

  (三)爱岗敬业,和同事间团结协作,要有奉献精神。

  只有我们每位教师加强自身修养,把丰富的知识传授给学生,用良好的品德去教育学生,才能使我们教育的行风有所好转,我们教育出来的学生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为了培育自己高尚的师德,塑造良好形象,现对本人教育教学方面的情况进行反思回顾,找出缺点与不足,以利今后改正。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1、课余时间,自学不够,学习的层次不高。当今世界瞬息万变,发展迅速。要适应这种变化,只有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做到与时俱进。回顾已走过的路,虽然各方面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提高,但总的来说,进步并不算太大。尤其是在文化素养、科学思想、管理方法、科研能力、学习水平等诸多方面还很欠缺,与其他老师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归根到底是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总是给自己找借口,由此导致了工作原地踏步。

  2、做事缺乏预见性。在班级管理中,有时候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对学生进行及时的教育,以防止事情发生,而是跟在学生的身后处理事情。往往把自己放在被动的位置,有时会手忙脚乱,事倍而功半。

  3、与任课老师之间的沟通不够。在学生的管理方面,与任课老师之间的沟通太少,有时仅凭自己的直观行事,随心所欲缺乏圆润灵活性,因而不能完全取得大家的理解。

  4、工作中大胆实践、不断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日常工作按部就班的时候多,主动创新的时候少;对管理工作零碎的思考多,整体的谋划少。

  二、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自己放松了学习及对自己的要求;思想上有等、懒、靠的情绪;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整理;有时对学生的要求过于严格、近于苛刻,求全责备,结果适得其反,此时自己便会产生懈怠的情绪;自身性格比较单纯、直率,替他人考虑的不够多,为人处事方面缺乏圆润灵活;平时思考的不够多,工作方法单一。

  这次自查使我找到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整改找准了重心及如何做好自己工作的方式、方向。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深刻查找剖析,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一是在政治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加强对政策理论水平的提高。二是在业务,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方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发展。

  2、强化责任,提高效率。对自己的工作多用心、用脑,领导交办的事及我自己份内的事做好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今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做,树立强烈的时间观、效率观、质量观,同时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促进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

  3、开拓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在工作中勤观察、勤思考,想学生、家长之所想、急学生、家长之所急,全心全意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用工自查报告14

  广东省科技厅: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直接指导下,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5.28会议精神,成立了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积极在全市开展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抓紧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省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xx〕168号),我市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要求,组织了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全市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初步自查报告如下:

  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情况:

  1、组织领导。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召开后,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全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落实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曾瑞如为组长,市政府林敏副秘书长、市科技局王辉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住建等市直19个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

  2、方案制定。根据省、市签订责任书的内容要求,我市制订了《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经充分征求意见,7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LED照明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工作和组织政策保障措施,提出用三年时间普及全市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确保到20xx年底前,全市完成分期分批改造完成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工作任务。根据揭阳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正由市科技局牵头制订《揭阳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工作考核办法》。

  3、配套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实施方案》,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配套政策,把城市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列入20xx年度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给予引导扶持。

  4、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开展相关宣传,介绍LED有关知识、政策和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培训,邀请省南方电网能源公司有关专家作LED路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操作流程及运作方式培训,并深入各县区指导。

  分解落实计划进度情况:

  1、分解目标任务。揭阳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和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在9月20日前,把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制订好并上报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按市的要求,层层分解下达了任务。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推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把使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负责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设计规范,使供电设备的设计更有利于LED照明产品的`使用,市城乡规划局在报建阶段全面提出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建议;揭阳供电局负责按照上级制定的基于LED照明的最低能效标准,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中配合做好对申请用电(增容)单位的照明系统进行能效评价。市监察局负责督导和检查项目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对改造工程节能效果进行第三方核算;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针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特点,协调落实LED照明产品应用和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提供相关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和采购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LED照明工程使用LED照明产品的质量监管;市统计局负责节能数据统计;市金融工作局要适应LED照明工程和EMC业务的要求,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按省联席会议文件要求,报送公共领域照明情况统计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进展情况。

  2、严格市场准入。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项目立项、节能评估、工程招标等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LED灯全部采用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标杆体系推荐示范产品目录(20xx1207)中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ZPGD-L10160W、ZPGD-L101120W、ZPGD-L10180W。

  3、严格工程质量。建立跟踪检查工作制度。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执行国家和省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合同严格规定,路面照度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并且不低于改造前现有路灯的照明亮度。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目前,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都已完成建立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工作,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今年来,全市已完成新建LED灯具59842盏(其中路灯7700盏,景观灯52142盏),占年度任务61158盏的97.8%,路灯、景观灯的改造和新建工作都按规定时间提前完成任务。

  (1)市区试点工程情况。揭阳市区路灯节能减排(LED)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由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采用EMC模式进行投资改造。神州创宇低碳技术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绿色节能LED路灯,负责投资、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对揭阳市区9016盏路灯,采用一对一替换的方式用LED路灯替代原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截止到目前,项目完成施工7700盏,占项目总体的86%,按规定时间完成年度改造进度任务的150%。市区LED公共路灯照明改造工程实施后,节能将达62%以上,起到明显的示范作用。

  (2)各县(市、区)进度情况。揭东县计划改造城市路灯7913盏,计划新建城市路灯240盏,已完

  成招标240盏,计划新建景观灯1987盏,现已按计划全部完成新建景观灯。揭西县对县城霖都大道、京棉公路的路灯进行LED改造,目前已完成工程中的LED照明路灯的招标工作。其他县区也都陆续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3)农村地区示范项目情况。各县(市、区)都按要求选择示范点开展示范带动,如榕城区选择仙桥街道的西岐村、美西村,梅云街道的潮下村,榕东街道的梅兜村作为示范点。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大部分已选定农村示范点,并进入改造规划、设计阶段。

  2、工程质量保障情况。按规定公告工程招标及进展情况。开展跟踪检查或专项检查,确保推进工作进度;对有关工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环保经济的原则,开展旧灯具回收利用。

  3、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揭阳市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工程》计划项目,并已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答辩。通过有关政策措施、资金安排等支持LED照明改造工程。对未按期改造的政府及部门督促其制定计划措施。

用工自查报告15

区委组织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办)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任用干部情况

  XX区档案局(史志办)由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党史研究室三个机构合并而成,设有一正三副的领导指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办)党组坚持以《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准绳,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照《条例》规定,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

  自律情况等,坚持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20xx年我局(办)未提拔任用干部。

  二、 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我局(办)党组非常重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利用学习日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学习和讨论,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颁布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对于建立和建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了统一布置,特别强调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重点地学习。

  三、 20xx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20xx年我局(办)坚持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得到上级领导及区委组织部的.重视,鼓舞了我局(办)其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的干部职工。20xx年我局(办)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标准,遵照原则的推荐、提拔、任用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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