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2-07-10 10:22: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必备】安全协议书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写协议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协议书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安全协议书4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执行。

  甲方:xxxxxxx

  乙方:塔司 信号工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认真贯彻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政策、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要求。

  (2)甲方对乙方对施行施工管理职能,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执行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和合同及各项协议书之合同规定,不得违章指挥。

  (3)甲方对施工现场实施统一管理,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方案及审批,对施工现场平面总体规划进行安排,甲乙双方对新入场施工人员各自进行安全教育,并各自做好详细记录.

  (4)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施工人员未进行教育或技术交底自上岗操作的人员进行300元以上严重处罚并立即停止工作。

  (5)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签字本安全、文施管理责任书。

  (6)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类隐患有权对乙方发书面隐患通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达标验收合格;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成整改合格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按《建设工程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的处罚规定》对乙方进行300元-20xx元处罚。对险情严重的给予500元-3000元处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后果由乙方自负。

  (7)对多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内讧、挑闹事非、侮辱他人、打架、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存在安全隐患、违章拒不整改制止、甲方有权对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给予500元以上处罚的通知强令乙方进行更换并清除出现场;相关班组、施工人员;问题严重的甲方更换整个班组或整个队伍。限期清出施;在乙方人员、对伍更换清出现场期间,如因此事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治安事件、刑事犯罪事件、经济损失等有乙方单位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8)甲方坚持“四不放过”原侧。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 乙方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 乙方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7. 乙方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8. 乙方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0.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井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四、基本安全操作

  l.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o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交底内容: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五、三角架吊装

  l.作业前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e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l.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六、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l.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乎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各必须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撵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蒲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X 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本协议一式三份项目部 塔司 信号工各一份,本协议在签订之日后生效。

  以上的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消防设施的要求,需要将大院内的一颗大树砍掉,乙方经过多次现场查看,对甲方要求及现状十分了解,愿意承接该项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行组织有资质的'人力及工具,对甲方指定的大树进行砍除并清理干净。甲乙双方协商砍树的费用为 元,乙方完工后,甲方验收支付费用。

  2:乙方在砍树时要注意安全,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扎实做好全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落实村两委领导防汛责任制,共同负责本村的防汛全面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本辖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按照不同类型对辖区内的危险区进行适时调整和划分,确保每个危险区都有避灾、转移措施。

  三、修订完善本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积极主动落实乡防洪预案规定的本村应负的职责,认真履行应急响应。

  五、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制订防汛方案,确保专人负责防汛工作。

  六、在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发生汛情后,立即乡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在3小时内如实上报书面材料。

  七、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汛工作,加快辖区内的防洪工程建设建设,不断提高防洪能力。

  八、按照村级不少于30人的标准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并对每支队伍进行不少于3次的演练,健全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群防群测自救组织,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群众自救。

  九、储备满足需求的防汛物资,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报乡防汛办备案。

  十、突出做好河道、采矿点、景区、地质灾害区、企业、学校、险房险窑等重点部位的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村庄和居民区的排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各类工程设施安全度汛。

  十一、有山塘的.村,在汛期要加强运行监管,严格限制蓄水,主汛期闭库运行。遇突发事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保证在标准内洪水不溃坝,超标准洪水有措施。

  十二、及时掌握汛情、雨情、工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十三、认真落实乡防汛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防汛指令和交办的各项防汛工作,服从调度指挥,按照要求的时间抓好落实。

  **************人民政府 责任村: 村民委员会

  乡 长: 村主任: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临时轨道运输期间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项、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及时批复乙方的《区间(车站)施工申请书》。

  2、甲方轨道车司机在乙方作业区段应缓慢行驶,在距作业人员100米外看到黄色闪光灯,应鸣笛放慢正常车速,必要时停止行车。

  3、对于乙方的违反安全防护、行车办法及其他一切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责令其整改,并将违章行为报项目公司进行处罚。

  第二项、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未经甲方批准,不得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不得向区间、车站开行列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经甲方批准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或开行列车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12号线项目公司发布的.《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因违反该规定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期间所用的一切安全防护标志、安全用品、通讯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并经常检查或检验,确保其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正常。

  4、车站的隧道口、通风口、电梯口、出入口等,在轨道铺设后,由乙方负责排专人看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轨行区内。凡因看守不力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凡因不听从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警告、劝阻、制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项、补充事项:

  1、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佩戴胸卡,统一穿着具有反光效果的防护服。

  2、乙方在铺轨范围内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调度计划进行,不得超区间跨线路或跨时域施工,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区间的相同。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限。乙方因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事故,因物品、工机具等摆放侵限,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轨行区施工应设专人防护,防护员应携带信号灯、口哨、电台、穿反光服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信号灯视情况使用黄色灯和红色灯;配足电台: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列车;防护人员发现前方有轨道车,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及机具物品不得侵限(12号线机车车辆限界),由此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应及时保证轨道车通过乙方作业区段。

  4、乙方施工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100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200米,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护。具体防护措施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执行。

  5、隧道内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6、由于甲方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较长,运输材料主要为商品砼,为了使不耽误车辆运行时间,甲方轨道车停车等待乙方撤除防护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7、乙方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作业时严禁在轨道上使用小台车及手推小平车等动车。

  8、乙方施工所用临时电缆必须从钢轨下侧通过,电缆不得侵限,作业中留有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确保文明施工。

  9、乙方施工时要注意整体道床及钢轨扣件的成品保护,并保证甲方线路设备完整。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装卸料时必须设防护,保证交通和行人安全。高处作业必须设好临时防护,严禁落物伤人。

  11、进场施工须带好进场施工许可单备查。

  12、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

  风险抵押金1万元。若乙方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受到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及其他因安全责任违约产生的款项,则在施工完毕后及时退还。

  第四项、其它事项:

  其它相关事宜严格按照《上海轨道交通12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暂行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项目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或有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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