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2-07-28 19:48:0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热门】企业自查报告合集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自查报告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企业自查报告合集8篇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jú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jú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的.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的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xx〕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针对今年上半年,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为全面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由公司决定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检查安全制度建设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发现备案存档工作较好,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公布考核成果较好,制度得到落实,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更新,各级机构及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二、安全教育工作

  公司生产部门每周开展安全总结会议,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和问题,公司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安全考核与教育,实际制度落实较好,对突出问题敢于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安全教育上墙公司情况良好,警示教育时刻长抓,教育注重成效,不达标准不放过。

  三、各项安全硬件设施情况

  消防栓有部分没有水龙带或个别没有喷头,个别消防箱陈旧,没有人看管,分部职工对消防器材使用不熟悉。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较充足,可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施工标志牌缺少,介工人对标志牌的使用摆设较熟悉。水厂氯气消毒车间已安排专职人员看管操作,配电设备良好,没拉乱接现象。矿泉水厂臭氯发生器操作配备专职人员,并配有防护用具。电厂对高压源按规范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但电厂的.陂头挡土墙出现下陷断裂,存在安全隐患。

  四、安全意识

  各部门的安全意识较以前有所加强,粗心大意现象较少,杜绝了盲目作业现象,操作记录较齐全,对问题的存在有记录,并存整改意见与成效记录。

  五、安全监控

  各部门对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制有较深认识,落实各制度、规程的自觉性较强,监控框架结构健全,操作效用性较强,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危险源认识和处理机制,处理能力得到加强,监控工作较以前成效较好。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践行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切实做到为民、科学、依法、长效、和谐,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进一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二、检查目的

  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管理力度,杜绝销售、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诊疗器械和各种行为。通过这次专项自查自纠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医疗器械,并且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率,提高医院知名度。

  三、自查自纠重点

  重点自查20xx年1月以来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等规定效期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购进记录;产品的使用记录以及是否建立了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进行了报告。

  四、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其自查自纠报告结果如下:

  1、自查种类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三大块。

  2、产品合格证明、证书严格验证,各个采购、接收人员严格把关,无一例不合格产品。 3、采购记录认真、详细记录,确保问题事件有处可查、可依。

  4、接收人员核对采购记录与产品,确认产品是合法的、正确的、合格的,

  5、产品储存严格按产品说明要求完成。

  6、产品使用时认真检查其完整程度、有效期、无菌性。填写使用记录。

  7、在院长的领导下正在逐步完善我院的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在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8、但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五、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我院认真学习法律、规范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自我完善,加强了安全使用医疗器械制度,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强化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贺州市XXX食品厂位于交通便利的XXXXXXX,是一家生产蒸煮类糕点、中秋月饼的企业,长期以来,我厂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表》的内容,从企业资质有效性、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一致、均有效;实际生产地址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实际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二、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申请时基本一致,无变化;生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厂房、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装饰材料应完好,无损坏或脱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的产品,专用内包装场所的紫外线灯盒抽风设施正常运行;位于工作台和裸露产品上方的照明设备的防护罩等设施完好;生产场所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更衣室、更衣设施、非手动式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三、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四、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我厂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记录;在岗的生产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有效的健康检查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前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佩戴首饰;原料的进货验收有记录,包括有原料的名称、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原料和包装,有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过程做好投料记录,包括有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投料日期和使用数量等;有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记录;我厂按照现行有效标准的要求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每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有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对检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结果等内容;对生产的每批产品留存样品,样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我厂在生产、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并加强防护,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出现泄漏、污染;产品标识标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企业有出厂销售产品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我厂未出现消费者投诉现象;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饼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召回的产品名称、数量、召回地、销售量、生产日期、批号等内容;对召回的产品我厂及时进行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处理的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处理措施和结果;我厂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五、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情况:

  1、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未做工作记录;针对这问题,我厂质量负责人找工作人员进行谈话,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必要性,工作人员也意识到工作的缺陷,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积极改正。

  2、自查过程中一位工作人员未戴工作帽,检查人员及时指出,该工作人员也立刻意识到错误,及时改正。事后我厂质量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生产操作知识,增强大家卫生操作意识。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XXX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从而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押运员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积极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重、特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运政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本公司职工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遵纪守法、安全行车。

  2、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真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为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

  4、公司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

  5、建立健全危货运输档案和从业人员资格证、押运证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6、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自纠,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此项工作必须要有专人负责。

  7、相关从业人员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管理规定,所属车辆必须持有经运政部门审验合格颁布的`加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证。

  8、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想公司提供其相关证件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驾驶员与押运员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9、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

  10、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

  11、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车必须是专用的罐车,不得使用可移动罐体。罐体必须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12、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

  13、车辆必须按照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如到期的要及时续保。

  14、必须严格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

  15、公司应督促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

  16、公司每年要与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17、公司须根据危货车辆许可的准运种类,给予驾驶员下发准运危险货物告知单。

  18、公司要明确安全学习周期,每月至少一次。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本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于**年**月**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级为: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资质**级,证书编号为:***;并于同年*月*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建、桥梁脚手架安装、总承包(凭资质经营);塔吊、钢模板、吊车、搅拌机租赁;土石方工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建筑业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年度资质监督检查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建筑安装相关规定,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承包工程全部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公司各项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分显眼墙上,牢固树立诚信经营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公司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所有员工一律持证上岗。从脚手架进场、安装、拆除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公司拥有各项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全都持证上岗。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分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项目负责人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业绩: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脚手架搭建总造价**万元;

  以上工程全部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得到总承包单位的一致好评。

  五、xx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8.8万元。年末资产总计**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年末存货***万元。

  六、公司自成立以来,对总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处于良好状态,自我鉴定合格。

  特此报告!

企业自查报告 篇7

  20xx年区卫生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抓招商引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卫生民生工程、巩固基层医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着眼于“早、好、实”,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圆满地各项序时目标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招商方式,赴外地开展招商活动,同时,广泛宣讲我区区位优势、招商政策,全力引荐企业来烈考察,积极与意向企业洽谈协商。

  (二)加大项目建设力度。20xx年度我区确定、、、、5个村为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按照区“美好乡村办公室”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各村卫生室现状,确定和村卫生室在原有基础上巩固提高,和卫生室为改扩建,村卫生室为新建。目前,和村卫生室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村卫生室改扩建、村卫生室新建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村卫生室因行政村整体规划,与村部并期建设重新选址,项目已于9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地基已完工,正在加快主体施工进度,预计11月份竣工。同时加大项目督查力度,确保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

  同时,认真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古饶镇赵集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和区急救中心体系建设项目(其中镇卫生院总投资167万元,改扩建1000㎡;镇卫生院总投资170万元,改扩建1000㎡;古饶镇赵集卫生院总投资167万元,改扩建1000㎡;区急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7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500㎡,同时购置急救车辆、车载设备、急救调动设备等)。目前,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预计11月份全面竣工验收;镇卫生院、古饶镇赵集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和区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环评等)已完成,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同时,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正积极争取划拨用地。

  (三)大力实施卫生民生工程。1、新农合。20xx年全区实际参合农民187984人,参合率112。9%。同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管理机制。启动20xx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2、继续做好落实重大传染病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截止10月份全区共医疗救治结核病31人,艾滋病26人;3、认真做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项目。截止目前,全区共完成免费婚检3212对,完成全年任务(3100对)的'103。6%;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1589人,完成全年任务(1500人)的105。9%,补偿金额47。67万元;计划免疫任务68234剂次,截止10月份实际接种57329剂次,完成率84。1%,各项指标超额完成序时进度工作任务;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保责任制,组建区、乡、村三级包保网络和服务团队,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各项服务指标均圆满完成序时进度。

  (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做好本地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行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级包保责任制。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及综合分析,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今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市场、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执业卫生等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进一步健全三级卫生监督体系,完善协管工作机制,加快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五)卫生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完成卫生应急培训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区15家疫情网报医疗机构均能按照要求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扎实推进疟疾、碘缺乏病等地方性疾病防治,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六)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案;规范执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校验等行政许可与审批手续;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变更行政许可与审批规范办结率100%;深入推进“双提升工程”(医疗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医疗质量检查及市场集中整顿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认真落实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解决各类医疗纠纷。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创建活动。

  二、取得成效

  1、荣获“省慢性非传染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现正在积极全力申报国家级慢性非传染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2、民生工程各项序时进度指标均圆满完成,新农合筹资工作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管理机制;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保责任制,组建区、乡、村三级包保网络和服务团队。

企业自查报告 篇8

  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扣除;

  (3)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须按规定作纳税调整;

  (4)企业已计提但确实无法偿付的利息支出,须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浪子注:此处可否推定为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但为支付的符合扣除标准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312号)。

  4、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扣除的范围的,须取得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

  (2)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须作纳税调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须作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7号);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72号。

  5、其他费用支出:

  (1)不得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不得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不得随意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4)不得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5)不得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不得进行税前扣除。

  (7)计提的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须进行纳税调整。

  (8)工会经费应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款专用收据》在规定的比例内税前扣除。

  (9)公益性捐赠的对象应符合财税[20xx]160号、京财税[20xx]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并取得文件规定的有关公益性捐赠票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的自查要求见本提纲“成本费用”中“利息支出”部分。

  2、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20xx年1月1日前(不含)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六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3、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政策衔接须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五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开工前或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开发项目(成本对象)发生改变时,应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的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20xx年1月1日前已开工未完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开发项目(成本对象)情况备案表》。

  5、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预算成本情况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xx]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xx]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