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自查报告

时间:2022-11-16 08:45:2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公益自查报告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益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益自查报告15篇

公益自查报告1

  为了确保为幼儿营造安全、文明、优雅的园所环境,根据区按照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春节前做好全省城乡户外公益广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教育局关于 开展公益广告全面排查的要求。

  重庆路幼儿园立即组织开展对所涉內容进行认真自査。现将我园关于开展公益广告全面排查的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完成公益广告全面排查自查清理工作,我园高度重视,建立以园长为组长,园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排查自查小组,组织开展户外公益广告进校园自查清理专项行动小组。

  二、加强宣传

  我园认真学习领会相关通知精神,积极宣传公益广告进校园对园所文明文化建设的危害,开展公益广告进校园排查清理工作,提高教职工正确的办园理念和文明园所的认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公益告进校园的`不严谨性行为,确保园所得文明安全的建设。

  三、加强排查力度

  为确保本次排査工作彻底,幼儿园领导小组都认真做了了解。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自查,我园及片区幼儿园都未发现涉嫌公益广告进校园行为,同时也未接到教职工、家长、群众等举报公益广告进校园行为的现象。

  总之,我园及片区幼儿园将继续把公益广告进校园行为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对所有教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益广告进校园行为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源头上杜绝这些影响文明园所的行为存在。

公益自查报告2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保洁员2名。我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通过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中心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自查报告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提升镇容镇貌,根据县文明办《关于开展户外公益广告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下山镇结合实际,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排查整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下山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户外公益广告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村(居)要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中负起主体责任,确定整治思路,合理布局本辖区公益广告的设置、刊播,杜绝不规范广告,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是及时安排部署。接到县文明办通知后,下山镇严格按照县文明办《关于开展户外公益广告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下发了下山镇《关于开展户外公益广告集中排查的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是加大广告监管清理。对影响镇容、过期、违章、失去存在价值的户外广告、男科妇科性病等不雅广告、食品、药品、保健品、化装品等重点商品的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工作中,重点清理公路沿线、街道干线两侧、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关场所及墙壁是否张贴或刊登有影响镇容观瞻、过期、废旧、残缺、违章或失去价值的`各类户外广告,对各类乱涂乱画、乱张贴的“野广告”予以清洗、清除、覆盖。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为确保全镇户外公益广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下山镇对各村(居)清理不规范不文明标语广告工作情况、公益广告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行动迟缓、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村(居),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公益自查报告4

  为切实加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有效地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全县林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现将我县重点公益林管护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度,经国家林业局审查批准,云县共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41.8万亩,涉及全县12个乡镇90个村民委员会。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39.51万亩(第一批为33.72万亩,第二批为5.79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试点)2.29万亩。按林地权属分:国有林面积计26.8884万亩;集体林面积计14.9116万亩,其中:未划分到户的集体林面积3.93494万亩,已划分到户的集体林面积10.97666万亩。使用管护人员147人(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区117名,县财政拨款30名)。国家及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启动以来,通过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林地切实加强管护,全面促进了我县生态环境建设。

  二、20xx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机构健全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管护工作,结合云县生态公益林的实际情况,我县成立了重点生态公益林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办公室人员由林政股工作人员组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负责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日常事务。

  (二)逐级签订责任状

  1、落实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管护责任状。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在云县的区域分布特点,按照管护区域的难易程度,云县设立了:丙柏山管理所、大丙山管理所、大朝山管理所、黄竹林箐林区管理所、大宗山管理所、大亮山管理所、灯盏箐管理所、红花山管理所、老鲁山管理所、勤山管理所等10个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8个管护站。在此基础上,县林业局与管护责任单位(管理所)签订了10份管护合同(A)。

  2、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在签订管护合同(A)的基础上,各管护责任单位(管理所)根据管护区域的难易程度,对全县147名(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区117名,县财政拨款30名)管护人员划定管护责任区,管护面积大小不等,但管护责任一致。同时按照《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县管护人员聘用办法》、《云县管护人员录用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管护人员的工作实绩,对管护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对部分管护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并进行了上岗培训。在此基础上,管护责任单位与147名管护人员签订了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B)147份。

  20xx年,通过进一步明确了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的责任,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确保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在管护上不留死角。

  (三)完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为确保了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到位,措施到位,县林业局制定了《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县管护人员聘用办法》、《云县管护人员录用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保护工作。各管护责任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提高了管护人员的责任心。通过落实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管护人员奖惩措施及办法,通过落实管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定管护人员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措施,20xx年来,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正规化、规范化管理逐渐凸现。

  (四)宣传措施有力,培训工作到位

  加强宣传,组织管护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县林业局以广播电视、标语、会议、宣传牌等形式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项目进行宣传;管护人员则以现场典型教育等形式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施项目进行宣传。县林业局对公益林区已建设的6个永久性宣传牌、30块一般宣传牌、20条永久性标语进行刷新,同时发放、粘帖宣传标语1520条,印发相关法律、法规手册180册,出专题黑板报16期。对管护责任单位召开培训会议5次,培训包括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等相关人员160余人,通过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重点生态公益林周边农户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边界四至、管护范围、管护面积等有了全面的认识,能自觉地参与到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中来。

  (五)认真签订禁、限伐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实行禁、限伐”的相关规定,我县实共签订禁伐协议10份,签订限伐协议34份,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管护。

  (六)严格资金使用

  1、设立专门帐户,严格资金使用。按照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设立志帐,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局财务室对到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设立了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2、及时兑现,规范支出。在重点生态公益林资金就位迟缓的情况下,我县认真做好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目前20xx年已将结束,但补偿基金至今未到。我局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部分资金按月发放部分管护人员的劳务费。

  (七)重点公益林管护效果显著

  通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全县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效果显著,区域内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1、坚持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与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彻森林防火“预防秋主,积极消灭”的方针。20xx年度全县重点公益林均无森林火警、火情发生,森林防火取得了明显效果。

  2、坚持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松材线虫、松毛虫等危害性强的病虫害的发生。

  3、坚持宣传教育与打击破坏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相结合,禁止在重点生态公益林区滥伐盗伐、采沙、采石、非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荒等破坏资源的活动。

  (八)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开展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在市林业局帮助指导下,此次公益林区划在1999年森林分类经营和20xx年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基础上,云县林业局抽调了24名工程技术人员,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把符合条件的地方公益林区划纳入省级公益林范围。本次区划界定的公益林面积共52.59021万亩,其中:区划省级公益林面积41.53526万亩,预留国家级公益林11.05495万亩。通过本次公益林区划后,全县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比例由原来的35︰65调整为31︰69。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入20xx年度,针对全县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在管理中面临的实际情况,计划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采纳和借鉴其他市县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我县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保护生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按照批准的《云南省云县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监测,宣传牌建设等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全县147名护林员的管理使用及考核工作。对不履行管护合同、工作责任心差、管护效果不明显的护林员坚决解聘;奖励巡山护林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管护效果明显的护林员。

  六是对全县实施的39.51万亩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及省级重点公益林(试点)2.29万亩开展重点巡护,确保其发挥最佳生态效益。

  七是全面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

  八是如期及时拨付公益林补偿资金。

  九是建立健全有关重点公益林档案,规范档案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种规章及管理制度尚未健全。

  二是档案资料不够健全。

  三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到位非常迟缓,计划完成的各种批准项目不能实施。资金运转困难,部分护林人员不能按时领取护林工资。所以,给管护人员生活上带来极大不便,给林区管护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公益自查报告5

区就业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xxx市x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名,公益性岗位设置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权限明确,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定了管理制度;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因岗设人、一岗一人”原则:

  通过自查,我局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的工作在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范畴之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局按规定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给安置人员不低于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时为安置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局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及时向区就业局如实上报。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局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xxx市xxx区体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自查报告6

  关于对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管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平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我镇按照县制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镇劳动保障协管员共有2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均为非农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有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县就业办认定并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

  目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一年一聘,每年按时签订《平坝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签订的《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均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备案。

  二、 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镇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对工作情况实行周报制,工作人员有事实行请假手续制度。

  由于劳动保障工作任务重,针对劳动协管员,每年年初镇劳

  保所根据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与各村劳动协管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工作情况如下:我镇劳动力转移435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725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58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加人数为8858人,领取待遇人数为2420人,参保率为96.68﹪,缴费率为98.5﹪;居民养老保险108人,居民医疗保险参加人数为2215人.

  通过自查,目前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按时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岗、出勤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三、 自查中的情况:

  个别协管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嫌工资待遇偏低,有部分协管员从事其他职业。

  四、 建议:

  针对劳动协管员来说,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较低,加之工资有时不能按时拨款到位,导致个别人员思想不稳定,对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如果解聘了该岗位人员,但乡镇劳保所又不能另聘,必然造成岗位空缺从而影响整个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能否让聘用单位自行择优录用,以利于乡镇劳保所各项目标任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公益自查报告7

  20xx年度我生态林管护工作在市局和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根据xx市农林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公益林自查工作的函》〔20xx〕xx4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及时对20xx年度公益林管护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

  我街道共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755亩,涉及7个村914户农户。

  二、集体和个人开展的公益林管护情况完成

  一管护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20xx年年初,全街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xxx省档林生态效益补助工程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管护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管护员的责、权、利关系,并进行了细化,用来更好的执行。

  220xx年全街道实行街道、村、社三级联动方式,层层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开展好公益林日常管护。

  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档林防火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林法》、《档林防火条例》、《xxx省档林消防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响应国家“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档林防火重要指示,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xx街道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切实规范林区农事生产的.用火行为。

  4为认真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xx街道公益林管护验收制度》。

  二管护人管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内容

  1为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共签订管护合同714份,其中街道与村7份,村与社及户共721份,让社会各界了解公益林管护内容、管护区域。

  2鼓励群众人人参与公益林管护,主动管护,20xx年我街道管护人员为公益林除草率达98%,有效地保证了公益林的生长。

  3广泛宣传《档林防火条例》,书写护林防火标语80多条,防火期内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

  4严格执行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区内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侵占林地,我街道20xx年已申报市林业局核减爱国村901项目征占地面积,未发现滥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

  5按照预防为主、积极防治的方针,搞好预测预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内无档林病虫害发生。

  以上是《年度公益林的自查报告》的范文参考详细内容,涉及到街道、公益、制度、情况制定、落实、开展、档林等方面,看完如果觉得有用请记得(CTRL+D)收藏。

公益自查报告8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公益自查报告9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xx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xx〕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xx年,根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诗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水平。20xx年至20xx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5% 、55.3%。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xx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市政府上的事件,沧州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的一项政策,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省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担,因此不能满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多年龄偏,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筏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素质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建议加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公益自查报告10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资金的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就业援助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根据《xxx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就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6日组织专人对公益性岗位的申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

  xxx镇现有公益性岗位2岗,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其中劳动保障协理员16人,巡逻队员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都严格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无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严格考勤制度

  xxx镇严格按照制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坚持每日签到考勤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通过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出勤等情况的自查,xxx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xxx镇就业和社会报账服务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岗位设置和考核。通过本次自查,xxx镇未发现任何冒名顶替、补贴对象不再岗位等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的现象。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

  xxx镇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利益,维护了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的安全。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xxx镇公益性岗位上岗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公益性岗位专项补贴资金使用正常,今后,xxx镇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x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x月xx日

公益自查报告11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使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通知》(镇人社通【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

  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上、下班一律进行签到、签退,各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岗位和人员上报情况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城关镇严格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骗取社保补贴的社区和个人。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城关镇与社区双重管理制度各社区对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城关镇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没有发生其他违反《城关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城关镇各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公益自查报告12

  截止目前,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2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

  一、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总体情况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截止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万人,主要集中于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计生协管以及各单位保安、保洁等工作岗位上。截至20xx年一季度,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人5385 人,其中劳动保障协管员549人,社区其他工作协管员639人,交通协管员314人,保安、保洁、保绿岗位20xx人,其他公益岗位956人,企业吸纳人员614人。公益岗位上岗人员多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公益性岗位既避免了直接资金援助形成的依赖性,也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技能,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用自己的辛勤工作,不但使自身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为沧州的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条件:

  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全部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有关规定》(沧劳社字〔20xx〕52号),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镇户籍的五类人员:一是大龄就业转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二是扶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四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五是零就业家庭中的一名女35岁以上、男40岁以上的人员。20xx年,根据我市实际,又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即:“4050人员取消就业转失业的限定,单亲扶养未成年子女,放宽到扶养已成年但仍在读大学生的家庭。就业困难人员是公益性岗位上岗的必备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目前沧州市规定的岗位补贴为三种:一是社区协管岗位,岗位补贴每人每月800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500元;三是一般用人单位(企业)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为每人每月100元。社保补贴按全省社平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县级岗位补贴为100-500元,社保补贴缴纳一项或四项,根据就业资金情况确定)。除社区协管人员外,岗位补贴均用于补贴用人单位,不属于个人工资,用人单位对所安排公益岗人员发放的工资,需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水平。20xx年至20xx年,沧州市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分别占全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58.9%、64.5% 、55.3%。

  (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

  沧州市自20xx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开发与管理、协议期限以及两项补贴的拨付程序等内容。凡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需经就业行政部门审批,所有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由就业服务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工作,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拨付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的建立情况:

  虽然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规定,公益性岗位除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但由于种种原因,在20xx年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公益性岗位只进不出,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已在岗6年时间,仅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就已达4787人,全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达到550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已无力承担,更无法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人员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符合条件但无法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也非常不满。在这样的情况下,沧州市人社局通过反复调查摸底,广泛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就业困难人员意见以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协议期满人员的分流方案》,对三年协议期满人员分三种类型制定了享受十种不同扶持政策,《分流方案》经市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通过后,市人社局又立即研究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分流人员失业保险救济金领取办法》、《分流人员养老保险接续办法》、分流人员的手续办理流程以及《就业援助政策明白卡》,同时动员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准备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只要分流人员有上岗要求,即可及时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分流工作从20xx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过沧州人社部门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充足的岗位安排,妥善处理了部分在岗人员不理解政策、前往市委、市政府上访的事件,沧州市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正式建立。20xx年,全市共有2800多人离开公益性岗位,节省就业资金3000万元,保障性支出的减少,使我们有充足的资金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小额贷款贴息等促进性的就业工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益性岗位是所有就业扶持政策中优惠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大量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重新就业,不但保障了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全市社会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公益性岗位又是就业资金支出量最大的一项政策,由于资金限制,在大批量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同时,又因为资金总量有限,无法深入落实其他促进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而在沧州市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三年协议期满的退出政策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公益性岗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和一般用人单位列入公益性岗位后,可为各单位节省大量资金,因此深受各单位的欢迎。目前沧州市的各单位都积极申请公益性岗位,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人社部门不能全部承担,因此不能满足各单位的用人需求。

  (二)对公益性岗位难以管理。目前沧州市公益性岗位实行的是“谁用人、谁管理”的管理模式,由就业服务部门定期抽查。但由于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任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如果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联合骗取就业资金,将难以查出。而且由于目前公益性岗位统一规定,无论工作成绩优劣,三年到期分流,且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存在管理不严现象,而上岗人员也大多年龄偏大,工作能力偏弱,且存有倦怠投机心理,上岗后不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工作质量不高。

  (三)社区劳动保障协管人员三年期限,影响了社区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建立公益性岗位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在20xx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分流方案时,为保证公平起见,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所有公益性岗位全部三年到期。但是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需要熟悉劳动、保障政策,还需要熟悉社区居民家庭情况,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影响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工伤保险有一定困难。沧州市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派遣公司统一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认定的责任部门是“公益性岗位派遣公司”,因此,虽然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专门协议,注明出现工伤由人社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一旦出现需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时,用人单位如以“非工伤保险缴费方”为由拒绝承担费用,人社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而人社部门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没有此项资金支出的出处,因而无法保证工伤人员的补偿要求。

  从整体上看,公益性岗位的确是深受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和用人单位拥护的一项就业扶持政策,也是就业部门进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主要抓手,今后还应大力开展,针对开发管理公益性岗位,沧州市总结出如下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明确: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才为公益性岗位。对其他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不再给予岗位补贴。

  (二)将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岗位定为特殊公益性岗位,招聘高素质人员,不受三年协议的限制,这样可保障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提高服务质量。不能全部按三年的规定一刀切。

  (三)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岗位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成检查小组,对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管理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检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工作情况以及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不上班吃空饷等违规情况给予撤销岗位、追回补贴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用人单位警告或撤销开发资格等处罚。

  (四)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中加列工伤保险补偿费用,用于承担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对工伤人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以维护就业困难人员的切身利益。

  (五)对于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由于就业资金保障性支出减少,便造成了就业资金支出总量上的减少,因此,建议加大对已建立公益性岗位的退出机制的地市,其就业促进性资金支出的扶持力度。

公益自查报告13

  按照《xxx市农林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公益林工作总结的函》(x农林函〔20xx〕113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公益林管护及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收到《xxx市农林局关于报送20xx年度公益林工作总结的函》(x农林函〔20xx〕113号)文件后,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长xx任组长、分管领导xx任副组长、乡农服中心工作人员、乡财政所人员为成员的xxx乡公益林管护及补助资金兑付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此工作,确保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公益林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公益林面积859亩(均为省级面积),涉及1116户农户,补贴金额12670.25元。

  三、集体和个人开展的公益林管护

  (一)管护制度的制定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林管护及补助资金管理,我乡先后制定了《xxx乡公益林管护合同》、《xxx乡公益林管护制度》、《xxx乡集体公益林管护方案》。

  (二)管护人管护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化制度建设加强公益林管理,我乡与各补贴农户签定了《xxx乡公益林管护合同》,落实了公益林管护责任人,并发放铁扫把等扑火物资。要求公益林管护责任人做好日常管护工作的'同时,加强火灾、乱砍滥伐林木和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解决的立即上报请求协助解决。

  四、20xx年度公益林补偿金兑付情况

  农商行xxx分理处根据我乡财政所提供的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花名,以“一折(卡)通”的方式足额兑现到农户个账。我乡20xx年度公益林补偿面积为859亩,按照14.75元/亩的补偿标准,补偿金额为12670.25元,截止今日因原预留账号错误存在打卡不成功的的情况,未上卡成功金额为318.40元,将尽快及时将纠错账号交到农商银行进行发放。

  xxx市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公益自查报告14

  永兴镇根据上级的要求,我镇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在县林业局、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公益林建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密切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我镇重点公益林的各项管护工作任务,现将我镇20xx重点公益林管护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兴镇位于盐边县中北部地区,周边与五个乡(镇)相连,全镇幅员面积:351451亩,森林管护面积16048.5公顷,有18个村,100个合作社,5517人,20315人。但已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有4个村,面积44553亩。

  二、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永兴镇已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有4个村,有新胜村、纸房村、苍卜村、复兴村等,总面积44553亩。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工作责任,镇组织学习了有关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要求搞好这次自查工作,并在有重点公益林的村社召开了会议,广泛宣传了相关政策,使家喻户晓,明确了规划为重点公益林的重要性,很好的起到了封山、护林、宣传的作用。

  三、全面发动,狠抓落实。

  由于落实了管护任务,靠实了管护责任,采取保护管理、补植补造、封山育林相结合的措施,重点公益林管护区达到了“六无”即无乱砍滥伐、无森林火灾、无毁林开荒、无乱占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林区秩序稳定,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扩张,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四、验收的结果

  1、抓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特别是集体林区,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是落实管护制度的基础,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一年来,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书写标语、制作护林公约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使重点公益林的相关政策规定真正深入人心,取得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理解与支持。

  2、抓督促检查,确保管护成效。一年来,我镇的重点公益林,经过自查均合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全面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被纳入补偿的重点公益林面积有限,目前我镇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重点公益林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

  2、管护费标准太低,影响护林员的积极性。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上涨,目前护林员的管护费相对显得偏低,不利于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

  3、林地分散给管护带来很大不便。我镇重点公益林全为集体林,分布零散,且交通十分不便,这给管护造成很大困难。

公益自查报告15

  根据xxx区宣传部《关于对全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进行巡查的通知》[20xx]43号文件要求,xxx社区对辖区内的公益广告、宣传标语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经巡查发现辖区内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宣传内容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无错别字和政治性差错;画面色彩协调、美观大方。

  二、对辖区陈旧、破损的`户外公益广告牌、墙体广告、灯杆道旗广告、横幅标语、宣传橱窗、宣传视频等进行清理换新或者维护,并对过期的广告进行拆除。

  三、规范辖区内公益广告落款,按照公益广告的设置单位进行落款。

  四、xxx社区将继续开展对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的巡查。为“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迎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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