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协议书

时间:2022-09-14 09:23:1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物流运输协议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流运输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物流运输协议书

物流运输协议书1

  物流合同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 》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运输合同(三)

  甲方:____公司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 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 、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 ,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 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 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物流运输协议书2

  甲方:____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物流运输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同时乙方也愿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双方达成合意如下。

  (一)经营资格

  1、乙方承诺其已取得有关执照和许可,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乙方应将其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证明乙方经营能力的文件交甲方备案。

  2、乙方应将可能用以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车辆的牌照,驾驶人员的有关证件报告甲方以供其备案。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流通的物品,甲方应保证按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事。

  2、每次货物运输甲方须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给乙方。

  3、甲方如对货物运输有任何特别邀请应事先告知乙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直至甲方满足上述保证。

  (乙方)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邀请及时提供符合条件和数量的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在乙方的使用控制过程中,乙方对系统设备的完好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在为甲方提供的过程中拼装任何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污损或危险的其他货物。

  3、乙方提供的车辆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装货,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通知后六小时(长途运输)或二小时(市内运输)内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承运人运输,且乙方应赔偿由此可能给甲方造成的一起损失。

  4、乙方不得无理拒绝甲方的货物,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起损失。

  5、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特别要求认真操作。

  6、乙方应及时提取和装运货物,并在货物交接单上签字。如果乙方在从第三方提货时发现货物有短少、破损、潮湿等及与运单、签收单不符的任何异常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接到甲方提示后再作处理。同时乙方应要求第三方出具证明,必要时向第三方提出索赔,如因乙方为履行上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对其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收到货物后至货物送至指定收货人处的整个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和完整负责,对于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合理安排每次运输服务的驾驶员,并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技术及素质培训,以保证能够完全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

  9、乙方车辆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其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伤亡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并在此同意保护盒不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及其货物由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0、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如数、无损地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于指定的收货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发现货物有差错的,应请收货人做好批注。如收货人要求延迟或由于其他合理原因的确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通知甲方并且在货物派送后在签收单上注明原因、同时收货人取得联系的时间及具体联系人。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运输延误或差错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如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立即同甲方指定人员联系,并根据其指定将拒收货物运回或转运至其他指定收货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任何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货物被国家罚款的,没收或其他处罚的,乙方应当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及声誉上的损失。

  13、甲方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14、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认甲方及其货主对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合法权利,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合同项下任何货物的留置权。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供应商对任何货物没有也将不会有任何权利。

  (三)保险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运输车辆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足额办理了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责任保险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续保。

  2、甲方应将乙方纳入货物保险的范畴内,一旦发生货物丢失和货物被盗,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有甲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在发生货物丢失和货物被盗后,未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因此发生的索赔金额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保密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乙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库存、运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长期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除非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所需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向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如为履行本协议下义务需要向雇员或其承包商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以保密协议约束其雇员或承运商按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乙方雇员或承运商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将视同乙方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乙方任何雇员及其承包商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责任、索赔和其他不利影响作出赔偿。

  (五)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可能延迟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

  2、如上述情况持续时间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将该笔业务转委托他人。

  (六)收费及结算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经甲方认可后另行结算。乙方在此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无须任何理由而拒绝予以补偿。

  2、运费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为对账日,6-10日为付款日

  (七)其他

  1、如因任何情况导致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期间从月日至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如本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

  3、本合同一式贰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一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运输协议书4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 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 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 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 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 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 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 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 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 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 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 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物流运输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______________元)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______%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______%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发生效力,到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运输协议书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在提供公路运输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运输

  1、运输车辆

  1.1乙方应证件齐全、有效、性能良好的且适于运输本合同规定货物的交通工具为甲方运输本合同规定的货物。

  1.2乙方车辆必须保证证件齐全、符合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所有规定。驾驶员必须有国家核准的有效上岗证件。

  1.3乙方对货物的运输应建立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检查、交按制度。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输货物变质、污染而被收货人拒收时,乙方应无偿将拒收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要求甲方就该笔货物支付任何运费,且要承担甲方的实际损失。

  2、运输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车辆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有减损、变质、污染、灭失等损失的,乙方应负责损失。

  第四条 运费及其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含税),额外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均不认可。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按批次结算,每批次运输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可抵扣的运输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 天内转账支付。

  第五条 其他

  1、本公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3、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流运输协议书7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流运输协议书8

  托运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产品提供物流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物流服务合同内容: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地址地点

  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的起运地点:甲方仓库

  3、到达地点: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产品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负责按要求准备好待运产品,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3、产品发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发出变更运输指令,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货物营运资格;

  2、甲方通过传真下达计划给乙方,乙方必须派出车况良好,和各类证件齐全,防护材料齐全并符合装车要求的车辆,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

  3、货物到达后若出现造成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丢失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如果外包装没有破损,视为货物完好,属于甲方产品自然属性或包装缺陷引起的除外)。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应为托运的产品办理有关运输保险手续。

  5、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发生未经甲方同意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后,甲方仓库负责人或收货人必需出示有效证件予以签收。

  7、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报告在途车辆的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予以解决。

  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标准:____________,运输费用已包含了运输保险等费用。

  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收货单位的签收的送货回执单/托运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结算未签收的回执单/托运单部分的货款。

  3、由于甲方系为客户进行代办运输,因此运输发票按照甲方要求向客户开具,甲方提供客户的`详细开票资料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错运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

  2、因乙方原因(含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盗、被抢)造成产品毁损、遗失等,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六条:变更及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纠纷解决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它

  1、乙方制订的托运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以托运单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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