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0-11-12 20:00:4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书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8篇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从开工到施工的过程中,为保证生产安全,保障施工人员及财产安全,将紧紧围绕安全为中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以下协议,并双方严格履行: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和甲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

  二、乙方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技术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四、乙方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

  五、乙方使用爆破器材时,必须做好出入库记录,保证帐务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

  六、乙方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教育施工人员,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对于同施工附近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如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合同约定承包工程项目内容对甲方需要爆破的工作面进行爆破,按照甲方的要求爆破到位。

  十、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争创优良工程。

  十一、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进场开工, 年 月 日完成。

  十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验收。

  2、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按施工设计要求,为乙方提供施工测量、放线基准点的交设和布防,已方便乙方科学合理的实施施工步骤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按照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相关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及质量规范进行工程检查和验收。

  4、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所有规定,如

  发生不利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严格遵守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必须和施工现场人员搞好协作,绝不容许发生打架斗殴及偷盗事件,发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等有关检查。

  5、做好安全用电,严格按照爆破规程操作,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

  6、凡乙方在本项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项工程,如发生工期延误和质量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正确管理,甲方若让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乙方可以拒绝执行。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其他新的情况,甲乙方有权提出合同补充条款,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合同与本合同如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终止。

  十六、施工期间若因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工期顺延。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2

  施工承包方:________施工班组方:________

  发包方将架空线路工程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了保证在施工期内不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保证工程安全优质、高效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细则》等有关文件,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职责,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安全合同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工程的地点和内容、期限

  1、工程地点:________

  2、工程规模及内容:施工设计资料(图纸)所规定的内容,杆塔组立,导线架设,杆塔上附属设备安装。

  3、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程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总日历工期____天,工程延期时,安全责任顺延。

  二、双方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审查发包方安全施工资质。

  2、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指导责任。

  3、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方应规定承包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填写施工工作票,经审查后严格执行。

  4、对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应及时传达给承包方,并督促执行。

  5、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及资料。

  6、施工前,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现场情况及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7、负责施工有关安全工作的协调,对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协助解决。

  (二)承包方责任

  1、在施工期间,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包括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和设备安全。

  2、承包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危险点预防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资源配置等),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执行。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设施规范应用手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欣”标准评价体系》等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进入带电设备区域施工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名单报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5、承包方必须有能够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机具、工器具和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施工设备、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加强机械设备特别是起重机械、车辆的使用管理以及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的管理。加强对现场的施工、照明、临时用电的使用、维护管理。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和操作证。

  7、如工程有对外分包队、外包队或临时工时,要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并承担对外分包、外包或使用临时工的全部安全责任;

  8、制订防暑降温的措施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

  9、承包方在安全施工中必须严格接受监理和发包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发包方汇报安全施工情况;根据监理单位及发包方的要求,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10、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必须及时通知发包方共同对事故和设备进行调查处理。

  11、承包方负责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三、其他

  1、根据工程需要,成立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和评比。安全领导小组和发包方安监人员对施工中违章作业、安全质量问题有权当场处罚,发整改通知直至停工整顿。

  2、承包方要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按原电力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有关内容进行检查评比,并将查评结果及改进意见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发包方安监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到施工现场检查。

  3、进入已运行的变电站施工,承包方单位应办理进站许可证,完工后将证件交回。

  四、安全施工保证金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95条,承包方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计算施工安全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在工程款中扣减。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发生重伤事故时,一次扣除保证金50%,发生死亡事故时,则扣除保证金100%。如因事故造成运行中的设备停电时,还须按影响的程度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其它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验收自然失效。

  4、本合同书一式伍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监理一份。

  施工承包方:________ 施工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3

  甲方:青岛 公司

  乙方:

  项目:

  乙方在甲方厂内施工及租赁,为确保安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协议:

  1. 消化池、沼气柜内存有沼气。沼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当甲烷在空气中含量达到5%-16%时,遇明火即可爆炸。施工人员进入泥区时应穿绝缘胶鞋,严禁抽烟;应避免在操作时碰溅出火星;当发现周围有漏气现象或有沼气味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

  2. 消化池车间区域属重点防爆、防毒、防火区域。消化池、沼气柜周边规定区域严禁明火。在日常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消化池车间区域,如特殊情况需人员及车辆进入消化池区域内,应经过值班人员的允许,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打火机、bp机、手机等,),车辆应安装防火罩。

  3.上池、登高作业时,应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大风、雨雪天气时,戴好安全绳带方可上池、登高作业,并注意防滑。

  4.厂内所有设备、仪表、通风、报警及管道阀门等非甲方许可严禁触动。

  6.作业之前及作业过程中,随时用仪器检查空气中的沼气、硫化氢含量,如超标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

  7.各车间有外包作业时,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的安全事项另行交。

  8.车间应配备专门监护人员,采取跟踪监护方式监护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无甲方监护人员乙方不得施工。

  9.乙方应将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在现场就位,且消防用具应完好且经测试合格。

  10.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定等,并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定。

  11.乙方在实施甲方委托的工程中,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甲方的设备、设施不被损坏。

  13.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及安全协议要求,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活动,若有超出施工区域,须经甲方同意。

  1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有关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要求按时复审;

  16.污水处理行业污水、污泥中含有剧毒硫化氢,下井、下池前,应报下井作业票;到达现场后应首先进行通风,并用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带后方可下井,并有专人在井上看护,照明应用防爆手电;

  17.危险作业、下井、下池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个人观察安全情况,若超过规定时间不见作业者返回或未发出安全信号,应立即报警并用安全绳索拉出作业者,决不可盲目到危险场所抢救。

  18.在危险场所和在易燃易爆场所动明火作业必须上报动火作业票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在车间人员的监护下方可工作,同时做好消防准备。

  19.外租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等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及要求。

  20.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违章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以罚款或停工;初次可处以罚款50-100元,再次发现处以罚款500元,情况严重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部门(车间)各保留一份。

  甲方:青岛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表: 表:

  电话: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4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施 工 单 位):

  根据乙方 年 月 日与南宁铁路局 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号: ),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标段):

  4.计划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响范围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问题: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订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2.需要配合、监督的作业计划,乙方须在开工前72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需停电时须在开工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通知应明确配合内容及影响范围;并填写“施

  工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甲方签认后方可进入施工。

  3.乙方应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联络及防护工作,上岗时须持有上岗证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岗标志(上岗证应填有安全员、监护员的姓名、职务及培训情况);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指派 名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作业、施工质量不合格、危及行车安全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发出《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准”制度;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对指出问题进行整改或整顿。

  7.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及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督,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8.甲乙双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护区段内,营业线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时由乙方负责。

  2.架空线路、拨接线路、铺设道岔、设备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围内的行车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不具备技术力量确保线路设备正常使用时,可委托甲方承担任务,甲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施工影响范围内出现因质量安全造成营业线发生险情时,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如甲方配合抢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自然灾害则另行处理,但双方必须积极抢修。

  4.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复行车条件或停止施工,紧急情况可采取慢行或封锁等措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措施、办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违约责任

  ㈠ 乙方应负责任

  1.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因不履行协议约定而影响工期,或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㈡ 甲方应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协议而影响工期时,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因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安全或构成行车事故时,甲方亦负重要或同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安全监督检查、配合费

  费用计算和支付按本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应按与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设电缆;损坏原有线路、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等设施的,应及时按原貌恢复;恢复不了的应给予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经济赔偿。

  2.乙方在电缆径路上施工时,严禁机械作业;人工开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时,禁止使用尖锐、锋利工具,应沿电缆走向的垂直方向轻刨、轻挖探找电缆;填土不能填埋电缆径路;需电缆外露时,应用钢管防护,并派人昼夜守护。

  3.乙方进行开挖施工的弃土,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暂时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弃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甲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设施时,应先取得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产生移动费用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车辆红外线检测设备或信号、通信设备电缆区段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线路上安装临时加固设备时,应有良好的绝缘设施以确保轨道电路安全。

  6.乙方在车站施工时,施工机具、路料、弃土等应按设计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台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设置隔离栅栏等),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甲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与乙方共同划定安全防护范围,施工时派人到现场监控、指导。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安监室和项目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队和施工所在车间应存其副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乙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6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甲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员: 联系电话:

  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

  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7、施工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部批准。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 乙方签订本协议前必须提供本项目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以下简称HSE管理)方案,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消防等内容:

  1、本项目HSE的管理要求和实施方案;

  2、本项目HSE专项费用及分解计划;

  3、本项目HSE考核方案;

  4、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6、所有施工人员名单及安全作业资格证(新到人员要及时提供名单);

  7、安全作业指导书;

  8、应急救援预案。

  (二) 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费用

  乙方报价中含HSE专项费用的,该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乙方合同报价中不含HSE专项费用的,需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标的额的1%~3%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该项风险抵押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施工进度支付,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安全措施的支出。

  (三) 安全培训

  乙方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乙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人员名单,该培训由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实施,所有培训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参加由乙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未参加安全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所有安全培训必须建立档案。

  (四) 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及管理

  乙方的安全作业证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规范、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没有规定的,参照AQ3021—20xx、AQ3022—20xx、AQ3023—20xx、AQ3024—20xx、AQ3025—20xx、AQ3026—20xx、AQ3027—20xx、AQ3028—20xx、GB/T13869—20xx、JCJ46—20xx等规范执行。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2、乙方必须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施工时除服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外,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禁烟规定,只能在规定的吸烟区吸烟。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7、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8、施工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第三方施工的,必须经甲方或监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

  9、乙方要逐级建立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

  10、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组织整改,清除隐患。

  11、乙方应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

  12、乙方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政府认可的有关劳动安全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13、乙方应提供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给甲方备案,乙方在执行中必须有痕迹记录。

  14、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按规定在1小时内如实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必须全力处理发生的事故。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有关费用。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违反本协议书要求,依据本协议书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相应罚款由乙方单位现场缴纳。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拒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在其支付的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如罚款 数额超过其HSE专项费用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甲方有权从施工合同总价款中以相应罚款的5倍扣除。

  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全力参与抢险、救灾,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2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未办理相关安全施工作业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除外)即开始作业的。

  ⑵施工现场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

  ⑶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始作业的。

  ⑷施工现场不设围挡和警示标志的。

  ⑸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带使用未做到高挂低用的。

  ⑹违反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

  ⑺施工现场混乱,阻塞安全通道的。

  ⑻进入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未系紧下颌带或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规范的。

  ⑼登高作业超过2米使用移动式脚手架的。

  ⑽高处作业架子不合格、架子板不固定的。

  ⑾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而上下抛掷的。

  ⑿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的。

  ⒀使用梯子时,无监护人或在梯顶上作业的。

  ⒁吊装作业吊物下站人的。

  ⒂乙炔气瓶无回火防止器及两气瓶无减震胶圈的。

  ⒃氧气、乙炔气瓶压力表破损未及时更换或压力表未及时检验的。

  ⒄气瓶在日光下曝晒的。

  ⒅工作完毕未及时清扫整理现场的。

  ⒆在施工现场擅自安排人员住宿的。

  4、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3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外来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取得安全作业证进入现场作业的。

  ⑵工程车违章载人的,货物超高、超长未做警示标志的。

  ⑶施工不扎架子随意踩踏工艺管线或设备的。

  ⑷使用特种设备无安全装置的(如吊车无上升限位等),操作工具、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如移动式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等)。

  ⑸氧气、乙炔气瓶相关安全距离不够的。

  ⑹吊拉作业以工艺管线为固定点的。

  ⑺氧气、乙炔气瓶混放的。

  ⑻动火作业现场没有消防器材的。

  不服从安全管理的。

  5、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人次,同一作业人员重复违反的加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的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⑴在公司内违规驾驶、作业机动车辆的。

  ⑵违章指挥的。

  ⑶对特殊工种无作业证从事特殊作业的。

  ⑷未办理作业票证(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即开始作业的。

  ⑸在防火重点部位手续不齐全、动火措施不落实的。

  ⑹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造成影响的。

  6、其它情况

  ⑴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喝酒、打架斗殴、、发生火灾等,均罚款人民币10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责令乙方将其清除出现场。

  ⑵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⑶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⑷无视本协议酿成事故、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均罚款人民币20xx—5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司研究处理决定。

  7、外来施工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联系工作,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为施工单位创造作业条件,凡因工作失误或个人失误而导致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现象,均按本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或参照本安全协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8、外来施工单位由于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后需进行罚款处理的,由安全部下发罚款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违纪单位,一份违纪单位责任人签字后由安全部留存,作为罚款依据。

  9、施工项目结束,施工方持有关项目结束证明(验收单等),办理安全生产风险金结算事宜。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与施工合同有效期一致。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7

  一、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二、经营部门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责任划分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三、计划部门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要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五、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六、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项目工程负责人,要明确划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区和安全设施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七、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八、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区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九、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十、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防护棚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十三、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总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十四、凡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十五、本协议经总包方和分包方(或相关施工队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签字栏: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 篇8

  甲方:青岛 公司

  乙方:

  项目:

  乙方在甲方厂内施工及租赁,为确保安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协议:

  1. 消化池、沼气柜内存有沼气。沼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当甲烷在空气中含量达到5%-16%时,遇明火即可爆炸。施工人员进入泥区时应穿绝缘胶鞋,严禁抽烟;应避免在操作时碰溅出火星;当发现周围有漏气现象或有沼气味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

  2. 消化池车间区域属重点防爆、防毒、防火区域。消化池、沼气柜周边规定区域严禁明火。在日常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消化池车间区域,如特殊情况需人员及车辆进入消化池区域内,应经过值班人员的允许,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打火机、bp机、手机等,),车辆应安装防火罩。

  3.上池、登高作业时,应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大风、雨雪天气时,戴好安全绳带方可上池、登高作业,并注意防滑。

  4.厂内所有设备、仪表、通风、报警及管道阀门等非甲方许可严禁触动。

  6.作业之前及作业过程中,随时用仪器检查空气中的沼气、硫化氢含量,如超标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

  7.各车间有外包作业时,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的安全事项另行交代。

  8.车间应配备专门监护人员,采取跟踪监护方式监护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无甲方监护人员乙方不得施工。

  9.乙方应将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在现场就位,且消防用具应完好且经测试合格。

  10.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定等,并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定。

  11.乙方在实施甲方委托的工程中,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甲方的设备、设施不被损坏。

  13.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及安全协议要求,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活动,若有超出施工区域,须经甲方同意。

  1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有关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要求按时复审;

  16.污水处理行业污水、污泥中含有剧毒硫化氢,下井、下池前,应报下井作业票;到达现场后应首先进行通风,并用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带后方可下井,并有专人在井上看护,照明应用防爆手电;

  17.危险作业、下井、下池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个人观察安全情况,若超过规定时间不见作业者返回或未发出安全信号,应立即报警并用安全绳索拉出作业者,决不可盲目到危险场所抢救。

  18.在危险场所和在易燃易爆场所动明火作业必须上报动火作业票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在车间人员的监护下方可工作,同时做好消防准备。

  19.外租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等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及要求。

  20.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违章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以罚款或停工;初次可处以罚款50-100元,再次发现处以罚款500元,情况严重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部门(车间)各保留一份。

  甲方:青岛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周记

【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8篇】相关文章:

1.安全施工协议书

2.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

4.下井施工安全协议书

5.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6.安全施工协议书四篇

7.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8.关于安全施工协议书锦集七篇

上一篇:承包协议书 下一篇:安全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