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协议书

时间:2022-07-14 12:08:5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设计协议书3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设计协议书3篇

设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甲乙双方使用各自资源及其专业优势互相合作房屋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乙方愿意与甲方结成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纲领

  1、合作宗旨

  甲方为专门从事装修业务的互联网运营公司,拥有独立运营的行业网络平台和管理团队,依托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平台进行业务推广,承接并管理装修业务。乙方为专门从事装修设计(木工,泥水工,电工)的专门技术作业人员,具备相关行业的专业技能和作业经验,能按照行业标准独立完成说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为其所完成的作业承担售后和法律责任。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房屋装饰装修设计项目战略合作关系。

  2、合作内容

  ① 甲方就其自身、自有或网络平台获得的客户,在本协议约定之合作期限内持续不断的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客户的房屋、住宅、商铺或其他类的装饰装修设计项目的合作机会。

  ② 基于前述项目,乙方根据自身时间安排,可同意或拒绝甲方推荐合作机会。乙方同意甲方推荐的项目后,需以甲方名义完成与客户的装饰装修设计项目相关工作要求,验收为相关行业标准。

  ③ 甲方承诺将依据双方约定的费用作为合作报酬支付乙方,乙方需保证将提供优质的装饰装修设计项目相关服务,努力提升和维护甲方的良好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④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甲方客户使用的房屋装饰装修设计基本概况等信息资料文件,由甲方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手机短信、QQ留言等方式)向乙方提供并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确认备查,以利于双方对于合作事宜的关联性、真实性有据可循,亦保证双方的互利互信。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有效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签。

  三、报酬及支付

  1、乙方项目服务费用的标准按单个项目双方协商确定的为准,乙方报酬的发放时间按项目工程进度付款,甲方直接打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2、乙方的指定收取报酬账户为:

  开户行:

  开户人:

  账号:

  3、合作中甲乙双方各司其职,为此所支出的费用有各自承担。

  四、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 有权对乙方的从业资质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核。

  ② 可以依据行业标准对乙方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③ 为乙方提供合作项目中拟实施装饰装修项目业主(客户)的有关资料。

  ④ 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报酬。

  2、乙方权利和义务:

  ① 由于乙方的时间和业务专长等因素,而无法执行甲方推荐的`客户的装饰装修设计需求,其最终选择权在乙方,甲方不得任意干涉或强制指令。

  ② 乙方应遵守甲方与客户签订合法有效的装饰装修设计要求、合同或协议,做好装饰装修设计业主或客户的项目服务和质保工作。

  ③ 乙方为独立个体,应文明规范施工,购买保险。非甲方直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 乙方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及形象之现象发生。

  ⑤ 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泄露上述项目合作等相关工作的商业机密。

  ⑥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审核,并按照甲方和客户的要求修改、更正、直至符合,甲方按照工程进度付款给乙方。

  ⑦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均以甲方的名义作业或与客户沟通,乙方不能以甲方外的任何身份和客户沟通,包含合作过程和合作完成都不能以甲方之外的身份接触或服务的甲方客户。

  ⑧ 乙方保证为甲方项目所进行的相关宣传活动都会突出其健康、积极的正面形象,如有特殊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后确定。

  五、协议附件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六、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后完成。

  七、通知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的所有通知均应以商业信函、传真、电报或电传方式进行。

  1、甲方指定联系人:,邮箱:,电话:。

  2、乙方指定联系人:,邮箱:,电话:。

  3、双方联系人信息如有变更,变更方需及时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甲乙双方对每个符合各自己方利益的意向合作项目及其本协议约定之双方权利义务,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及时履行,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予继续推荐客户或者不予继续履行支付合作报酬。

  九、保密条款

  1、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2、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

  十、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均依据中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设计协议书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 设计项目内容

  第3条 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 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第4条 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 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第5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 设计费支付进度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6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 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7条 违约责任

  (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 )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8条 其他相关事宜

  (6)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8) 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9)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10)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方 份,设计方 份。

  (1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5)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设计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定点车辆信息请附表)。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维修单中须注明车牌号码、驾驶员签字确认当次的结算单。

  3、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4、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5、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6、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搞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免费24小时施救;在外地抛锚,施救费用按成本价(油费、路费和100元/台/日的司机补助)由甲方承担。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 总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每月15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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