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报告

时间:2020-06-01 12:01:09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社会调查报告3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会调查报告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会调查报告3篇

社会调查报告 篇1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1.调查目的

  企业的发展本质上是人的发展,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公司经济的发展和实力的进步。职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组成部分和关键职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重视职工培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职工个人的发展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要从观念、内容、方式以及授课者的选择等方面创新职工培训工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研究和探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意义深远重大。

  2.调查意义

  通过组织培训,不仅可以达到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和增加企业产出的效率和价值,使企业从员工培训中受益,而且可以提高和增强员工本人的素质和能力,使员工从培训中受益。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员工的干劲和热情。

  二、调查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25日

  三、调查方式

  1.问卷:共发出调查问卷36份,回收问卷35份,其中有效问卷34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4份,主管级及员工级30份。

  2.访谈:人力资源部主任及主管职工培训工作的专职干事

  四、调查对象概况

  1.调查对象全称

  新疆xxxx开发有限公司

  2.调查对象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开泰南路1685号

  3.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新疆xxxx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金属锂及yyy生产的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隶属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前身为新疆yyy厂,1958年建厂,是国内第一家yyy生产军工企业,曾获得“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荣誉称号,为国家“两弹一星”和国防事业做出过重大贡献。军转民后,由于新疆yyy厂在国内缺乏竞争对手,企业发展一帆风顺,经营业绩非常可观,1999年,公司率先在全疆通过了ISO9002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为企业产品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创造了条件。但是,自1997年以来,世界yyy生产技术发生了重大突破,“卤水提锂”工艺的成功,使得yyy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使得以锂辉石矿为原料的新疆yyy厂优势尽失,企业生存状况急剧恶化,资不抵债,20xx年经政策性破产,重组为新疆xxxx开发有限公司。新疆xxxx开发有限公司经过细致的市场调研、缜密的市场分析后认为:①公司的主打产品在技术指标上仍然存在很大优势,市场信任度大,有可靠的销售市场;②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先进设备的出现,公司采用的矿石提锂工艺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生产成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③加强员工综合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是实现企业困境求生的法宝。因此自公司成立以来,就通过内培和外培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多批次的对全体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调查过程及内容

  (一)通过访谈的形式,调查了解到公司现阶段的培训工作因培训内容不同由不同的部门进行。一般情况下,一线新员工被录用后,先由安环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分配入岗,再由技术部门进行技能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大的方面:

  1.制度和安全培训:公司的培训老师定期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培训,更好的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让员工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2.企业文化培训:公司会对每位员工进公司前进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服务理念及生产培训,使每位新员工都能了解公司的现状。以企业文化渲染,使新入职人员了解企业、认同企业、提升企业认同感为主要目的;同时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环境、进入工作角色。

  3.交叉培训:每年的4月和11月安排一部门到另一部门进行互相交流培训,让部门与部门之间更好地了解情况,使得各部门的工作能够跟好的完成。

  4.技术培训:公司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培训会,对一线员工及公司骨干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使得他们更好的了解各项技能的运用和开发。

  5.外部委托培训:组织员工参与专业培训机构的各项拓展培训,从业资质培训,班组长培训,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广大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等。

  (二)通过问卷的形式,主要了解公司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满意度、发展潜力等方面的认知状况,从调查结果看,约有95%左右的员工认为企业发展方向较为明晰,熟知企业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具有较高的企业归属感和满意度;约有15%的员工认为工作压力较大,对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持不满意状态;约有30%的企业员工认为自己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有晋升的机会,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约有85%的人员认为企业培训不够,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此次调查使用的调查问卷如下:

  1.您对公司是否有归属感?(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2.您对公司前景是否看好?(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无所谓

  3.您对公司薪酬制度是否满意?(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满意 ② 非常满意 ③ 不满意 ④ 很不满意

  4.您对公司是否充满热情?(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无所谓

  5.您对上级的工作安排是否满意?(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满意 ② 非常满意 ③ 不满意 ④ 很不满意

  6.您认为自己的能力是否得到充分发挥?(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7.您是否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8.您是否满意现在的工作环境?(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满意 ② 非常满意 ③ 不满意 ④ 很不满意

  9.您是否满意现在的工作时间?(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满意 ② 非常满意 ③ 不满意 ④ 很不满意

  10.您是否认为自己有晋升机会?(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11.您是否认为能提升自己的能力,实现人生目标?(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12.您是否可以利用有限的资源开展工作?(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13.您是否能按期完成工作?(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14.您是否认为工作压力过大,难以承受?(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15.您是否认为公司培训工作还有要改善的地方?(请根据您的感受在下列适当的选项打√)

  ① 有 ② 无 ③ 一般

  六、调查结果

  (一)培训存在的问题

  1.培训内容只限于员工,缺乏高层领导培训: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对员工的知识技能、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部分现场员工及部分管理人员不能得到有效的培训。缺乏“苦练内功、培养后劲”的意识和行动,长期以往只会导致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生产水平的下降。

  2.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培训工作主要停留在技能培训上,且多以旧的培训方式为主,培训效果不理想。

  3.没有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目前培训工作被动参加的多,主动学习的少,应付的多,真正求知的少。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的要求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再加上培训工作没有结合企业生存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因而难以充分调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

  4.培训效果反馈不够健全:人多量大,时间紧,给出题、考核、阅卷带来许多困难,培训部门对培训后的效果不能进行全面、及时的分析和评价,因而无法对后来进行更合理有效地培训进行安排,从而不能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的提高。

  (二)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

  1.培训方法简单,培训过程不连续:一线岗位的新员工只接受到基本的岗位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然后就自己开始独立工作。而且公司只有基本的岗位培训,没有连续的培训方案,进入公司后完全依靠个人的自觉性学习。

  2.仅强调培训计划,不强调培训结果:实施培训关键是看培训后的效果。服务中心虽重视培训工作,但是对于培训结果如何却不太关心,这种培训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效果却不好。一些员工在培训时确实有很好的成绩,但在工作中的绩效却远远不如一些刻苦工作却没有好成绩的员工。这样一来,经过培训的员工反而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大的利益,反而浪费了时间和人力。

  3.只培训少数成员,高管人员不需培训: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其中有两个误区:其一是有的领导认为培训一线管理人员应该重点培训那些经过挑选,有发展潜力的一线人员。每次不管培训什么内容都让他们参加,从而忽视了所有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其二是认为公司的现时工作最主要。因此,只让那些没什么事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于是培训就集中在某些人身上。造成了“闲人培训,忙人没时间培训,急需人员

  不培训”的结果。这样的培训没有任何效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加强对员工和高层领导的培训,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以更好的激发一线员工工作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员工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将自然地倾泻出来,自觉与管理者一道,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好,不仅让员工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对企业有了满足感和归属感。让高层管理人员更好的了解管理的内容和一线员工的心声,以更加科学、合理、实用的方式方法、更好的管理企业。一个公司应有明确的培训政策,并有公司自上而下的支持。培训政策不仅要表明公司政策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能力,而且要使员工对各种培训方案非常清楚,否则,培训就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另外,公司还要向员工解释培训的真正意义,让员工感到培训是一个提高自己知识和能力的宝贵机会,从而创造出一种气氛,让员工感到培训机会来之不易,加倍珍惜培训机会。

社会调查报告 篇2

  一、 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1.调查目的

  企业的发展本质上是人的发展,企业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公司经济的发展和实力的进步。职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组成部分和关键职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重视职工培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职工个人的发展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从观念、内容、方式以及授课者的选择等方面创新职工培训工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研究和探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意义深远重大。

  2.调查意义

  对员工的培训,不仅通过员工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提高而增加企业产出的效率和价值使企业受益,而且增强员工本人的素质和能力,使员工受益。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员工的干劲和热情。

  (二)调查对象概况

  1.调查对象全称

  上海冰浪制冷有限公司

  2.调查对象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

  3.调查证明人

  姓名:乐乐;联系电话:13761703243;与调查主题关系:培训部经理

  (三)调查时间

  20xx年3月-20xx年5月

  (四)调查方式

  访谈;培训部经理1人;负责培训老师2人

  访谈对象的选择原则是:

  1.培训部经理是负责各个部门的新人员的入职培训安排

  2.培训老师是负责给各个员工讲解公司的情况和当前社会的各种情况

  资料搜集,搜集资料概况:

  1.资料名称:20xx年公司员工各种培训安排计划表,资料来源:培训经理;

  2.资料名称:20xx年公司员工职位培训情况表,资料来源:培训经理;

  二、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简介

  上海冰浪制冷有限公司与江苏太仓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一家中型企业。公司为中央空调、中小型空调、卫生洁具等制造商之一,产品畅销美国、中国及世界各地。公司近几年来抓市场,抓管理,抓质量,在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1999年,公司通过了ISO9002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0xx年8月份又通过ISO9001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公司经济效益也越来越好。20xx年起,公司开始主打商用空调机,并重新调整销售组织机构,策划营销市场,向5亿销售目标冲刺,争取在新世纪取得更大的成绩。

  2、员工培训目的

  公司现阶段的培训主要还是在岗前培训,一般情况下,一线新员工被录用后,只是对其进行很简单的岗位知识介绍及一些基础的岗位技能培训,且培训时间过短,有些员工虽然在培训时学得很好,但到了实际岗位上,又会有一些新的问题出现。

  现在随着时代在进步,一些技术也随之在发展,而公司却忽视了对一线老员工的在职培训,一些员工认为,他们已经在此岗位上工作几年了,对一些技能已经掌握得很熟了,没有培训的必要,而公司的领导也没有注意到在职培训的重要性。这样就造成了时代在变,技术在变,公司的培训理念不变。

  3、员工培训情况

  (一)公司制度和安全培训

  公司的培训老师定期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培训,更好的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制度和在工作主要各项安全操作,让员工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二)公司企业文化培训

  公司会对每位员工进公司前进行本公司的企业文化服务理念及生产培训使每位新员工都能了解公司的现状。以企业文化渲染,使新入职人员了解企业、认同企业、提升企业认同感为主要目的;同时帮助新员工尽快的适应公司环境、进入工作角色。

  (三)交叉培训

  每年的4月和11月公司会安排一部门到另一部门进行互相交流培训,让部门与部门之间跟好的了解情况,似的个部门的工作能够跟好的完成。

  (四)技术培训

  公司会定期对一线员工及公司骨干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技术培训,使得他们跟好的了解各项技能的运用和开发。

  三、培训存在的问题

  1、培训内容只限于员工缺乏高层领导培训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员工的.知识技能、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部分现场员工各部分管理人员不能得到有效的培训。缺乏“苦练内功、培养后劲”的意识和行动,长期以往只会导致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下降。

  2、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

  培训工作仍停留在简单的技能培训上,且多以旧的培训方式为主,培训效果不理想。

  3、没有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目前培训工作被动参加的多,主动学习的少,应付的多,真正求知的少。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的要求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再加上培训工作没有结合企业生存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因而难以充分调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

  4、培训效果反馈不够健全

  人多量大,时间紧,给出题、考核、阅卷带来许多困难,培训部门对培训后的效果不能进行全面、及时的分析和评价,因而无法对后来进行更合理有效地培训安排,从而不能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的提高。

  四、培训问题原因

  1、培训方法简单,培训过程不连续

  一线岗位的新员工只接受到基本的岗位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左右。然后就自己开始独立工作。而且公司只有基本的岗位培训,没有连续的培训方案,进入公司后完全依靠个人的自觉性学习。够及时解决。便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和职工之间的的相互了解和协调。

  2、仅强调培训计划,不强调培训结果

  实施培训关键是看培训后的效果。服务中心虽重视培训工作,但是对于培训结果如何却不太关心,这种培训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效果却不好。一些员工在培训时确实有很好的成绩,但在工作中的绩效却远远不如一些刻苦工作却没有好成绩的员工。这样一来,经过培训的员工反而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大的利益,反而浪费了时间和人力。

  3、只培训少数成员,高管人员不需培训

  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其中有两个误区:其一是有的领导认为培训一线管理人员应该重点培训那些经过挑选,有发展潜力的一线人员。每次不管培训什么内容都让他们参加,从而忽视了所有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其二是认为公司的现时工作最主要。因此,只让那些没什么事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于是培训就集中在某些人身上。造成了“闲人培训,忙人没时间培训,急需人员不培训”的结果。这样的培训没有任何效果。

  五、解决问题的对策

  加强对员工和高层领导的培训,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以更好的激发一线员工工作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使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将自然地倾泻出来,自觉与管理者一道,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好。让高层管理人员更好的了解管理的内容和一线员工的心声,已更好的管理一个团队。一个公司应有明确的培训政策,并有公司自上而下的支持。培训政策不仅要表明公司政策是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能力,而且要使员工对各种培训方案非常清楚。否则,培训就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另外,公司还要向员工解释培训的真正意义,让员工感到培训是一个提高自己知识和能力的宝贵机会,从而创造出一种气氛,让员工感到培训机会来之不易,加倍珍惜培训机会。

社会调查报告 篇3

  为了贯彻我国“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0xx年12月始,北辰法院在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开始适用未成年被告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同时,XX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国际司法桥梁资助项目试点单位,使这一制度在我院更加顺利展开。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新生事物,在实际操作运行中,对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性质、作用等,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义。为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笔者拟对上述争议问题发表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为这一制度更加规范的适用,裨益于司法实践。

  一、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

  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是20xx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为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调查。”这就是我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二、社会调查主体

  对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的主体,《若干规定》规定了四种调查主体:

  1.控方,即公诉人;

  2.辩方,即辩护人;

  3.法院;

  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类社会调查主体,在实际操作中,均存在着各种实际问题:(1)对公诉人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作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公诉机关认为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因此不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实际司法中,公诉人做社会调查的也寥寥无几。(2)辩护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是目前在司法界适用较多的。这对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辩护人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内容上大多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即只调查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调查主体的真实情况。(3)由主审法官本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这不仅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控辩式诉讼方式相悖,而且容易产生“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等问题。(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由于《若干规定》对此规定得比较原则,使实际工作中,人民法院应该委托哪一社会团体组织、对调查人员的要求、经费的承担以及调查后如何在庭审中出示,均未做具体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此种方式的很少。

  三、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及社会调查报告应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存有以下争议:

  1.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能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的调查,与其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因此不能把调查报告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而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2.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因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的调查,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可以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笔者认为,对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具有证据性质以及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社会调查报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学习、工作等表现,如在学校的“三好”学生奖状、工作单位等颁发的先进个人等证书、所在学校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以往表现的证明,只要符合刑诉法证据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书证),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对社会调查报告,只是辩护人通过对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的调查,自己书写形成的调查报告,笔者认为此种调查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只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可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辩护意见的依据,与辩护词一并宣读。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刑罚,一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为参与审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而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供了依据。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实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五、对规范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设想

  1.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建议统一适用社会调查员制度。社会调查员即为地方设置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办公室(简称预青办)人员。随着我国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设置预青办的地方越来越多,人员和机构是现成的;预青办人员可以站在中立的立场客观、全面地进行调查;预青办人员是我国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其先期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更有利于其后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建议通过立法的方式,规范社会调查员制度。使社会调查员通过调查并制作的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准确公正。而且由社会调查员出庭宣读报告,该报告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社会调查报告作用的延伸。社会调查员出庭,除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外,对未成年人自愿认罪的案件,法官可以邀请其参与法庭教育。由于社会调查员进行了社会调查,因而就整个法庭而言,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外,社会调查员是最了解和熟悉被告人成长轨迹的人,由他们参与法庭教育,效果应该是最佳的、最理想的。另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八条:“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应当收监服刑的未成年罪犯,少年法庭应当填写结案登记表并附送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材料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起诉书副本、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副本、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送达到执行机关。另笔者认为,为更好的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作用,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法院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司法局社会矫正办公室、预青办送达相关执行手续时,一并将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涉及个人隐私部分除外)送达,以便于上述部门尽快了解情况,利于对未成年犯罪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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