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日记

时间:2022-10-29 05:39:47 实习日记 我要投稿

律师实习日记范文汇编九篇

  一天将要结束了,在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日记了。好的日记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律师实习日记9篇,欢迎大家分享。

律师实习日记范文汇编九篇

律师实习日记 篇1

  学校的思维方式和律师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问题在学校里碰都不会碰到,想也不会想到,即使想到了你也以为会很简单。律师办案的话,关键不在他的理论功底,当然理论很重要,关键的在于他的人脉。

  案源是很多年轻律师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而发达的人脉就是问题的.答案。当然人际交流有很多的技巧,并不一定要别人介绍才能认识,很多朋友都是可以争取的。方律师就是一个交际高手!而我还是没有摆脱那种青涩幼稚的状态。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律师实习日记 篇2

  这个月接触最多的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些案件,交通事故、工伤的一些案件最多。起初,以为这些案件就是走走法律流程便可了事,最简单不过,可当完全深入其中的话又全然不知所措。因为案件性质的不同,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以至于对案件的解决办法也会有不同,而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赔偿清单的列举了。就这些不同类型的`案件该如何去赔偿,曾多次请教指导老师,及所里其他前辈,后主要总结如下:

  其一、人身损害案件的类型有多样,各种类型案件的处理方式又各有不同。如交通事故案件,工伤案件,雇佣关系引起的工伤案件,医疗事故案件,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件,这几类案件都有独特的处理方式,且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是都可以按照一般人身损害案件来处理,一定要明确各个案件自身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

  其二、赔偿清单的列举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及当事人自身相关情况去列举。赔偿清单的列举方法来自于司法实践和法律的规定。在列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法条隐含的条款,不能简单粗略的计算。

  第三、一定要重视对证据的采集工作。证据是证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主要手段,也是让法官深信一方诉讼请求合理的主要途径。

  第四、要区分因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虽然都是工伤,但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却截然不同。很多当事人在咨询的过程中都说自己是工伤,一开始自己也有些犯糊涂,但是后来通过了解学习及查阅先关案例。知道了劳务关系引起的工伤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而劳动关系引起的工伤却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两个一定要甄别开。二者具体区别还有许多,需要一一了解学习。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很多,需要要多研究和学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漫长的律师职业生涯,需要不断地充实自己。

律师实习日记 篇3

  现在时间下午2点xx分,我正在大连中山广场附近一家颇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说它有名气,不是在炫耀自己,而是为了铺垫我所说的实习之路的正式,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这家事务所的首席律师曾经是xx的法律顾问,有着资深的经验,足以排在xx前xx名的律师之列……但是当我进入这个事务所一周后,我开始发现,现实和我想象的差距是多么的悬殊。

  律师的生活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自由,或者说,完全不是我期望的`那么色彩斑斓。相反,每天都会有很多愁眉苦脸凶神恶煞的人来叨扰,他们身上所散发的磁场让人窒息。律师们每天都会在一大堆琐事中周旋,所谓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早已经被那些蝇营狗苟吞噬。

  那些小律师们,每天期待的都是能接到案子,每天都生活在期待中,他们早出晚归,生活的很没有规律,晚上常常是1、2点以后才睡觉,吃饭也是马马虎虎。他们打电话会很客气,小心的问那些法官是否方便说话,是否有时间……然后就提起皮包匆匆离去。稍微有些名气的律师他们是最忙的,往往几天都看不见他们的人影,每天都奔波在外面,他们在做什么可想而知,为了官司,他们不得不充当公关的角色。大律师,说实话,他们真的不是很忙,甚至有时候闲的上网看pplive,偶尔会逛逛书店,生活的很惬意。因为他们不浪费时间在那些琐事上,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享受生活。那些年龄很大的老律师们~~~~~

  在律师中,女律师往往干练、漂亮,他们非常注重生活的品味和质量,素质也相对较高,我倒觉得男人们应该考虑找个律师做老婆,还把法律顾问的钱给省了。

  我在事务所的这一周里,除了和我们的首席律师屁颠屁颠出去了几次,都是在所里呆呆的看书,还好本所的设施非常完善,闲来还上上网听听歌,在茶水间与同事们聊聊天~~ 生活啊……哎~

律师实习日记 篇4

  20xx-2-24 星期三

  今天是农历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师叫我今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律师事务所,今天我不到八点十五分就到了律师事务所。到了八点三十分,我终于盼到律师事务所开门了。我进去后礼貌而又客气地问其中一名员工——后来我称呼此人为林哥——方律师是否到了,我是来跟他实习的。他说方律师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师,那时已有十时许了。期间,这里的人都不时地聊天,说说新年期间的趣闻,完全还处于放假的状态。方律师吩咐我把两个案件(买卖纠纷案及物权纠纷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后,他一整天也没有回来。今天一整天不时听到这里的员工在二楼打麻将的声音。开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处于努力适用当中。

  20xx-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气把方律师交代要看的两个案件看完了,尽管棠下的那个物权纠纷案令我感到头晕——实在是讲述案情的资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觉得痛苦。今天,我又试着以无比的耐心去看物权纠纷案。在细看了几遍后,我终于把物权纠纷案看懂。原来它与老师在课堂上要我们做练习的案情法律适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对案情详略叙述不一,所以我才会对物权纠纷案这个厚厚一叠资料的案件感到头晕。不是案情的复习性而是厚厚的资料给我打垮,这实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这个不成理由的缺点克服。假如我连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干好,又何谈将来的长远发展呢?

  20xx-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其实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律师实习日记 篇5

  本月,老师要求我对之前审结的案件的卷宗进行整理归档。同时我说,不要以为卷宗档是小事,整理卷宗的过程就是案件再一次梳理的过程,能够在案件办理终结后,站在全局角度审视整个案件办理过程,总结其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才能不断提升办理案件的能力。向我简要地说明了整理卷宗的程序及方法,并严肃地告知我:卷宗装订次序的排列与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务必认真和细心。对于老师的叮咛,我认真记录并做好备忘。随后,我开始了卷宗整理及装订工作,对于中间模棱两可、不知材料如何安放的时候,就自己查找信息,然后将初步整理的卷宗交由老师审阅。

  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审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取得正式授权;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证据材料,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则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

  因此,我利用整理卷宗的机会,对案件进行研习,从而认识到各项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分清哪些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弄明白每项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证据间的'联系又是怎样的。然后,根据这些证据,推演以下自己是法官的话将会以什么角度和侧重点去审理这些证据,具体适用什么法律公正判决。最后,结合判决书,找出自己的知识漏洞,学习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

  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和钻研,我学到了基本的办案流程及细节,更加明白了想作为合格的法律人,真的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只要不断学习每天都会有所收获。

律师实习日记 篇6

  (一)

  上午张律师跟会计组沟通资产调查情况,会计组工作人员也表示本次补充调查的难度比第一次调查还要大,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和高层机密对方都不愿提供,这也是尽职调查中最难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标公司的真是财产状况,将来的并购可能会造成项目公司重大的财产损失。我认为目标公司不远提供最真实最核心的资料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在并购中获得好的价格;而是考虑到自身是老国企,资产权属不清、权责不明、资产流失等会涉及到违规甚至违法犯罪。下午我们一直在对调查情况做整理,拾遗补缺,看看还有那些地反没有搞清楚,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二)

  本次尽职调查又要接近尾声了,上午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员和目标公司的高管就补充调查情况展开会晤,就目标公司不远提供资料无法确定的部分要求目标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下午我和师姐就需要承诺的部分把承诺书书写打印好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直到最后还有一份书面说明对方没盖章,原因是该工作人员请假,给我们的答复是可以在我们返程后邮寄给我们。晚上,目标公司请我们吃饭,正宗的河南菜吃的我们非常满足,我对于这种有工作机会又有吃喝的状态很满意,我非常感激所里给我提供这样的机会。

  (三)

  早晨起来收拾东西,午饭后我们就做大巴到达郑州乘飞机返回长沙,结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尽职调查我总结:目标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不能反映资产真是状况,与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

  (四)

  今天蒋老师让我处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五)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六)

  所里的潘老师也是一位老律师,曾经给我上过《合同法》的课程,他现在在处理一个交通侵权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长沙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七)

  今天在所里没事干,自己就一个人乱想。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八)

  今天跟随着肖律师去天心区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大厅里立案窗口交我们提交的材料(包括证据),里面的工作人员就审查,审查完后就给了我们一张缴款通知单,叫我们填完后去银行交钱,完事后,就给了我们正式发票和案号,有了这些,肖律师就让我们回去,说过一个星期再去法院六楼问下分案情况,看看具体落实到那个法官手上,接着就和法官的书记员联系,送达诉状和开庭时间,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备后续沟通。一通下来接近中午,回所里吃饭,整理相关案卷。

律师实习日记 篇7

  20xx年X月X日 X天

  今天有位当事人委托我师父代理诉讼,师父示意我在旁边学习一下如何接待当事人以及办理委托手续流程。先是到行政办公室拿来授权委托书、代理协议、受案审批表填写,然后把当事人带来的证据材料看一遍,是否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据材料,然后把证据材料复印一份,把证据原件退给当事人。师父说:“尽量别保存委托人的证据材料原件,以往出现律师把委托人的证据材料中的借据原件弄丢,结果官司败诉,律师因此承担赔偿责任,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由委托人自己保存好原件,开庭前通知他带上就好了。律师业务谈判和收费是

  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如何让当事人选择委托你并且同意支付给你较为满意的`律师费,其中有很多技巧可学,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这两个素质是律师的两只翅膀,需两翼齐飞,缺一不可。”

  我点点头,以后每一件事情都认真去做,学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不断积累实践中的各类技巧,借鉴师父和其他前辈的经验,不断充实自己。

律师实习日记 篇8

  周一总是那么的忙碌。今天接待了一个亲戚的女性朋友,咨询的问题是关于离婚的。

  案件的大致情况如下:夫妻俩人共育有一儿一女,夫妻生活也很平平淡淡,平时的矛盾积怨也很多,问题出现在和公公婆婆的日常相处上。公公婆婆不愿意带孩子,男方还要给每个月给公婆生活费,女方认为有点吃亏,就是不答应,以此为导火索,爆发了这次婚姻危机。这一次公婆逼着自己的儿子与女方离婚,坚决不愿意女方做他们的儿媳妇。

  在我看来,女方的确有些没道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必须带孙子孙女,爷爷奶奶当然有权拒绝“带”孙子孙女。“带孙子孙女”,应该是该“孙子孙女”的父母应尽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

  在家庭中,爷爷奶奶带孙子孙女是出于亲情而并非是法定的义务,如果爷爷奶奶身体不适或出自于不愿意,作为儿子媳妇一辈,本就不应抱怨。如果爷爷奶奶肯带孙子孙女,作为儿女的.更应感恩戴德。双方现在都在嚷嚷着要离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属于小两口刚吵完架双方都在气头上的症状,夫妻感情根本没有到破裂的边缘。

  如果因为这个事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请求很有可能被驳回。我为当事人告知了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同时又为其分析了她自身的具体情况。最终劝她以宽容之心对待老人,先回去冷静一下,再做出最后的决定。毕竟家和万事兴。

律师实习日记 篇9

  现在时间下午2点10分,我正在xx广场附近一家颇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说它有名气,不是在炫耀自己,而是为了铺垫我所说的实习之路的正式,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这家事务所的首席律师曾经是xx的法律顾问,有着资深的经验,足以排在xx前xx名的律师之列……但是当我进入这个事务所一周后,我开始发现,现实和我想象的差距是多么的'悬殊。

  律师的生活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自由,或者说,完全不是我期望的那么色彩斑斓。相反,每天都会有很多愁眉苦脸凶神恶煞的人来叨扰,他们身上所散发的磁场让人窒息。小律师每天都会在一大堆琐事中周旋,所谓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早已经被那些蝇营狗苟吞噬。

  那些小律师,每天期待的都是能接到案子,每天都生活在期待中,他们早出晚归,生活的很没有规律,晚上常常是1、2点以后才睡觉,吃饭也是马马虎虎。他们打电话会很客气,小心的问那些法官是否方便说话,是否有时间……然后就提起皮包匆匆离去。稍微有些名气的律师他们是最忙的,往往几天都看不见他们的人影,每天都奔波在外面,他们在做什么可想而知,为了官司,他们不得不充当公关的角色。大律师,说实话,他们真的不是很忙,甚至有时候闲的上网看pplive,偶尔会逛逛书店,生活的很惬意。因为他们不浪费时间在那些琐事上,对他们来说,更重要的是享受生活。那些年龄很大的老小律师~~~~~

  在律师中,女律师往往干练、漂亮,他们非常注重生活的品味和质量,素质也相对较高,我倒觉得男人们应该考虑找个律师做老婆,还把法律顾问的钱给省了。

  我在事务所的这一周里,除了和我们的首席律师屁颠屁颠出去了几次,都是在所里呆呆的看书,还好本所的设施非常完善,闲来还上上网听听歌,在茶水间与同事们聊聊天~~ 生活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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