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方案

时间:2022-09-23 05:17:10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方案范文汇编六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方案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管理方案范文汇编六篇

企业管理方案 篇1

  一、从离职开始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好的离职则始于好的结束。一个好的离职,是一个双方均心存感激、相互肯定、坦诚面对的离职。

  首先接到下属的辞呈时,立刻放下手中工作,处理这件事,以表示对该员工的重视。一般应由该员工的直接领导或人力资源经理与其面谈,主要内容包括:肯定该员工的业绩,了解离职原因,根据他的实际情况给出一些对他未来职业发展的建议,同时征求他对企业的一些看法。当然还有保留完整联系信息:个人电话,个人邮箱,msn,qq等。

  二、定期维护与更新

  建立数据库:更新员工就职信息和联系方式,便于分组发送邮件等。这是保持员工联系的基础。

  在社交网络上建立企业群:为所有曾在一个企业工作过的员工提供一个可以交流互动的.平台。例如,linkedin这种职业网站,也可以是微博等较轻松平台。这样一来,在不同时期工作的员工之间也有了交流的机会,使毕业生们源源不断地受惠于旧主,更便于雇主发布统一信息。

  三、制度管理

  规范的操作流程会提高执行效率,设立“旧员工关系专员”来具体执行离职记录整理,员工跟踪和信息更新是十分有必要的。同时,对于返聘人员,企业可单独设立一套行政操作流程。

  四、功夫下在离职前

  普通员工离职,再招聘的成本约占该岗位年薪的三分之一,而核心员工离职则会造成其年薪1.5倍的损失。企业绝不是鼓励员工离职,而是希望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通过对离职者的管理,让在职者和整个组织发展得更好。员工离开旧雇主选择新雇主的原因主要包括:人性化管理、品牌形象、企业规模、薪酬福利、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所以针对离职情况, 在这几方面进行改进,建立一个开放、坦诚的氛围以及规范的工作制度将大大提高返聘率,增加离职员工继续从不同方面发挥效力的机会,形成良性循环。

企业管理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实施意见》,规范全市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推动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紧紧围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实施意见》规划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职业病危害治理总体部署,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行业中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树立一批职业卫生管理有序、控制科学、防治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导,促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促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程与人员防护措施到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

  三、任务范围

  今年在全市化工、建材、机械、医药、家具、制鞋六大行业全面推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重点在上报确定的85户(见附表)企业中开展创建工作,各区市县、经开区确定的创建企业创建成功要达90%以上。

  四、创建标准

  依据《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2),在六大行业重点是85户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考核内容为:机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公布、工作场所管理、劳动者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5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参加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可确定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份)

  各区市县、XX经开区要组织相关企业及监管人员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以及《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提高思想认识,掌握考核标准,确定创建企业名单,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指导相关企业全面做好创建准备工作。

  20xx年2月20日前,参加创建企业将《创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报当地区市县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审查。

  20xx年2月28日前,各区市县、XX经开区确定参加创建的企业名单,并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

  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对照创建考核标准,()结合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全面进行整治,广泛开展创建活动。

  全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按照“确定参创企业-动员部署-企业制定创建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照标准找差距-制定措施抓整改-企业自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验收确认的程序进行。20xx年8月底前,各参加创建企业对照考核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所在地安监局。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9月至10月)

  9月20日以前,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考核组,结合职业病危害治理验收工作,对参加创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定。总得分达到85分(含85分)的,可评为“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由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进行确认并颁发标志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市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实施意见》的实际行动,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企业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区市县安监局、XX经开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落实专人,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标准。各地要认真学习《XX市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标准(试行)》,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章标准,督促指导企业紧密结合自身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实际,对照标准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要重点把好企业自评、考核验收关,不迁就照顾,确保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经验。在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行业中率先开展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积极探索创建工作规律,总结创建工作经验,为全面推开创建工作打基础。市局将加强对创建全过程的指导,注重跟踪服务,抓好复查抽检,严格工作标准和创建纪律,确保创建工作有序保质开展,为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行业开展创建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企业管理方案 篇3

  第一条 为加快全镇经济发展步伐,规范征收或征用企业集体、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镇域范围内,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征收或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并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镇拆迁安置管理中心受镇政府委托负责镇域范围内企业拆迁相关的补偿、安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由具有拆迁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价。房屋拆迁的评估机构的确定在已公布的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名录中选择。接受委托的拆迁评估机构应当与镇拆迁安置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时,应当通知被拆迁人到场,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条 拆迁实施主体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做好房屋拆迁补偿工作,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镇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 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依据,原则上以用地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定点图)前被拆迁人所持有的房屋权属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取得的合法建房手续为准。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载明用途的,以土地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未载明用途或者载明的用途不一致的,以合法建房手续载明的用途为准。

  第八条 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以合法建房手续批准的建房面积为准;没有合法建房手续,但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建造且被拆迁人建房时符合相关建房条件的,由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经镇拆迁安置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同意后核定其合法建筑面积。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况的,均不予认定为合法建筑面积。

  第九条 被拆迁房屋的建造年代,以确认合法建筑面积的权属证书或批准文件中载明或核定的年代为准。

  第十条 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出后,被拆迁人违反规定进行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新建、改建、扩建或者突击装饰装潢部分,不予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的,对房屋承租人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

  拆迁企业及其他非商业经营性的合法房屋价格按被拆迁房屋建筑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评估的价格进行补偿。被拆迁人的房屋装饰装潢及附着物的价格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率评估的价格进行补偿。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未经合法手续批准的房屋补偿标准,参照同类型房屋评估价格的70%进行补偿。

  拆迁企业涉及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用途及出让剩余使用年限按当地本年度土地最低保护价折算进行补偿,但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涉及的土地为国有划拨土地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用途并按国有划拨土地进行评估补偿。涉及土地为集体土地性质的按集体土地标准对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涉及土地属非法占用的,不作补偿。

  第十二条 根据本镇实际,结合企业行业特点,拆迁企业房屋,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房屋、土地、装饰装修及附着物补偿款、设备搬迁费、综合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按相关规定向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偿补助明细如下:

  (一)房屋、土地、装饰装修及附着物补偿款

  根据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一次性补偿。

  (二)设备搬迁费

  根据专业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给予一次性补偿。

  (三)综合补助费年纳税额

  指实施拆迁前二年纳税额的平均值。

  (四)停产停业补助费

  被拆迁人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总额(不含土地补偿款、装饰装修补偿和其他补助费)的10%一次性补助。

  被拆迁人的补偿补助费,若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权人不一致时,双方已有约定的,按原约定产权确定补偿对象;无约定的,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使用权的补偿补助由房屋所有权人包干负责处理。

  第十四条 镇政府将按被拆迁企业是否符合市产业政策要求来确定是否安排土地,安排土地的被拆迁企业安置地点必须符合全镇的总体规划,被拆迁企业的用地规模将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按照市的投入产出比和投资强度要求适量供应。补偿补助费的发放,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违反上述规定发放的,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按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管理方案 篇4

  固定资产包括:购建的房产、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及公司购回的其它耐用设备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本文试图从机电(办公)设备类资产方面着手,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一、账数管理

  (1)“固定资产”隶属总分类账科目。包括范围很广,各类资产的的使用周期、购建成本、维护保养、折旧比例、清理残值不尽相同。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进行核算,反映固定资产的各类别比例、存在状态、账面价值及清理残值。

  (2)根据管理需要。总账“固定资产”科目下面按资产类别设立二级科目。如:“固定资产——机电设备”、“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等。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检查固定资产账簿记录是否准确、设备是否完好,及时修护清理、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日常管理

  设备类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跟进。建立设备资产维护保养档案。负责收集、整理和更新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合同”、日常维修记录等资料和文件。

  (2)编制管理表格,培训员工。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设备管理方面的培训。使机械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能够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员工。

  (3)设备升级改造、(大型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投产)验收。

  (4)固定资产台账管理,设备的请购审批、报废清理流程。填写和审核、确认资产报损单(报废单)。

  (5)登记和保管固定资产明细账。编制资产报表。反映各会计时期各类资产明细项目的`增减、折旧、清理、收回残料价值等信息。

  (6)对固定资产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填制资产设备管理卡。建立、健全管理固定资产台账。

  (7)编写《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整理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安全操作的方面资料文件。

  三、权责分配

  固定资产涉及广泛:设备类资产有单台机械设备,也有多台(套)设备系统总成。数量多,工作比较繁琐。在管理上要将各项日常具体工作按公司总体要求,()合理分解到各部门乃至具体使用人。

  (1)一般情况下,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设备资产(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的第一责任人。

  (2)部门大、设备较多,负责人在本部门内部指定具体责任人。或者对于某些主要的机器设备确定具体责任人。

  (3)一般情况下,设备使用者即设备具体责任人。大型设备要求由专业机修人员直接负责日常管理。

  四、台账挂卡

  固定资产要编写台账。采用挂卡(台账副本),以记录和反映资产的基本信息,台账与挂卡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信息:

  (1)基本信息:

  1。1资产设备的编号、存放地点、分属类别。

  1。2资产设备的标准名称(全称)、单位、型号规格、产地和供应商、来源(公司购建或融资租入)、使用日期。

  (2)状态信息:

  包括正在使用、正在维修、闲置、清理报废或待处理等。

  (3)使用信息:

  (3.1)、资产设备使用时间、设备维修(大修)次数、维修保养日期、主要检修项目、维修人姓名等(主要指外请的维修人员)。

  (3.2)、资产设备的具体责任人姓名、责任人变更日期、责任起止日期。

  (4)财务信息:

  即登记和管理固定资产明细账。大多数企业固定资产设备管理人员并不是专业财务人员。因此需要进行必要财务知识培训。

  (4.1)设备类资产的部份财务信息可以记录、反映于台账。但台账不属于财务档案。

  (4.2)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簿”,反映内容除基本信息外,还可以包括:资产设备购置时间、设备使用年限、购建金额、累计折旧、当前净值、以及报损、变更存在状态、清理、转移出售的时间、价值。

  (4.3)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由固定资产主管人员或机械设备主管人员,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并对财务部门负责。

  (5)设备管理卡或称看板(台账资料的副本):

  (5.1)对于设备类资产现场管理,除建立台账外,还需要将台账记录的基本信息、使用信息等以挂卡的形式,贴、挂于每台(套)设备之上。并对有关内容及时更新。如资产设备转移、责任人变更。使现场管理一目了然。

  (5.2)资产设备转移、清理出售、变更名称或更换挂卡时,原挂卡回收存档备查。

  (5.3)保证台账资料、设备管理卡、固定资产明细账上所记录的设备名称、内容、单位准确、一致。

  五、管理架构

  1.财务或物资部是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设备管理包括账数记录、维护保养二个方面。公司应有人负责这二个方面工作。(或成立设备科)。根据公司资产规模统筹管理。

  2.管理层级;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资产进行管理,下级部门不可以查询上级或同级部门的固定资产状况。

  3.各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数量、交接、转移工作直负责。机修部负责对机电设备的保养维修、跟进等工作对负责。办公室负责人对办公设备的维护保养、跟进负责。

  一般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记录和管理固定资产明细账。机修部门具体管理设备台账。

  (资产设备多、规模较大时,各部门均管理自己部门的明细账簿。总分类账户固定资产科目按要求设立多个二级科目。)

  4.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保养、责任人交接、存放地点改变、重新安装、清理转让、报损报废等工作。需填写相应的记录或表格,交设备管理负责人备案。(一般指大型设备)

  5.机修部门由设备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维修业务受技术部门的指导。机修部门具体负责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台账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6.大型的机电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由机修部门确定专人直接负责。对日常维护、大修等做好记录。

  7.固定资产管理架构示意图:

  办公室办公设备管理维护人员办公设备、房产

  财务部设备科机电部机电维修人员大型设备

  车间车间机械设管理维护人员车间机械设备

  按:各部门负责管理的“明细账簿”及账户的设置和记录的方法;须在财务的指导下确定。

企业管理方案 篇5

  班组是企业最基本的生产单位,也是企业管理的最终落脚点,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在实施班组精细化管理,就是科学地控制具体的安全生产过程的细部,让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发挥最大化的低耗高效作用,达到目标、任务的落实,实现精品成果的企业经营目的。实现这一目标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尝试:

  一、人员管理的精细化

  在班组实施对员工精细化管理具体应该注意如下四点:

  1、民主管理,以理服人。有事要多同班组人员商量,征求班组人员的意见,征求班委会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搞一个人说了算。工作中出现了问题要主动地承担责任,靠上去帮助分析查找原因,要尊重职工,不以权势压人。

  2、注意沟通,以情感人。工作中有了矛盾,不要回避,要诚恳、耐心地去沟通交流,要注重团结那些对自己有过意见的同志,职工有了困难你要主动的、热心的帮助。

  3、要多注意发现优点,不要吝啬表扬。工作中不要只盯着职工的缺点,要注意发现优点,引导职工改正缺点。表扬是最不要成本的一种激励方法。

  4、要培养职工树立班组的集体观念。班组的收入、荣誉取决于班组的每个成员,要树立团队意识,团结一起干好工作。

  二、工作安排的精细化

  合理、准确地将每一个工作单元、工作日的具体工作量分配给每一位员工,是实现工作安排精细化的前提,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工作任务计划有预知能力:

  1、安排工作的计划性。班组长安排工作时,事先要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胸有成竹”,对每一位员工的'技能、体力、身体健康状况有清晰的了解,这样才能在具体分工时,量才使用,量力而行,做到工作安排无遗漏,轻重分配恰当。

  2、安排工作的超前性。在日工作计划的基础上,还要有周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这样,管理人员就会胸有全局,超前的工作计划将为日后具体工作精细安排赢得主动。

  3、安排工作的周密性。材料准备是否齐全、工具携带是否齐全、措施是否传达、影响现场工作的外部因素是否解决等,都是能否顺利开展工作、施工完好的保障需求。

  4、安排工作要量化。凡有量可计的工作,要有明确的数量计划,在做数量计划时,要估算每一个量化细部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确保每一个工作过程的劳动力布局合理,不窝工、不过量。

  三、安全管理的精细化

  班组安全管理的精细化。重点内容在现场管理:

  1、无条件地给施工人员配备完善安全卫生设施,保障职工在遵章作业的情况下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2、机器、设备管理整洁,安全附件齐全,严格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班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工艺要求、劳动纪律,各种原始记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

  4、材料、备件摆放整齐,各种工具器材实行定置化,做到物流有序,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色标醒目。

  5、岗位工艺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齐全,班组有安全规章制度。

  6、班组在生产现场要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反映出的问题。

  四、验收考核精细化

  建立一套精细准确的验收考核标准,组织专门的验收和考核,是对职工工作量完成情况的终结评定或跟踪了解,是班组管理精细化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质量验收制度,根据行业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编写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精确检验施工技术、工作件的达标情况,并对检验的结果做出详细的检验记录,造册入表,登录备案。只有这样才能对职工的实践操作技能起到监督提高的作用,同时,在日后对职工收入进行经济考评时,也有据可凭。工作量大质优者高酬,反之,则低薪或处罚,职工会口服心也服。质量验收制度的精细化在于制定检验标准的准确、检验过程的精细、检验结果注册登记的详细。

  总而言之,在基层生产班组实施精细化管理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工程,需要现场管理的班组长具有较高的自身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既要懂生产、精技术、通安全、熟管理,又要有一套灵活的工作方法。同时,在班组施行精细化管理,还要依靠上一级的职能部门、策略部门及时地根据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淘汰过时的标准、制度,补充与时俱进的新标准、新制度。

企业管理方案 篇6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二、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预售商品房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住建局备案。

  (二)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房地产广告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二)应当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局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四)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用。

  四、关于对违规预售商品房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外宣传和预售不能确定具体位置的房屋,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房地产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272号)精神,属非法集资和合同诈骗行为,由公安局依法查处。

  (二)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进行销售的,属违规预售行为,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三)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哄抬房价或价格欺诈的,由物价局依法查处。

  (四)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或者房地产预售广告未载明预售许可证书号的,由工商局依法查处。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到住建局备案,代理不具备预(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六)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由住建局依法查处。

  (七)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由新闻媒体曝光,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直至清出房地产市场。

  县住建、物价、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商品房市场的监管,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本通知有效期为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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